北京市發展改革委2日下午公布居民水價調整聽證方案,在現行每噸4元的基礎上,提出擬上調0.95元或1元兩個方案。兩個方案均是階梯水價,體現了“促進公平負擔”的原則,促進節約、合理用水。
北京市是水資源極其緊張的特大城市,每年水資源量為21億立方米,人均水資源量僅為100立方米,為全國人均水資源量的1/20。隨著人口增加,居民用水比例不斷增長,現行的水價遠沒有體現水資源的緊缺狀況。
調價方案強化“多用水多負擔”。方案一為:第一階梯,戶年用水量不超過145立方米,每立方米水價為4.95元;第二階梯,戶年用水量在146—260立方米之間,每立方米水價為7元;第三階梯,戶年用水量為260立方米以上,每立方米水價為9元。
根據北京市居民家庭用水情況分析,有85%的居民家庭年用水量在第一階梯范圍內,這部分水量每立方米水價提高0.95元;有11%的居民家庭年用水量在第二階梯范圍內,這部分水量每立方米水價提高3元;有4%的居民家庭年用水量在第三階梯范圍內,這部分水量每立方米水價提高5元。
方案二為:第一階梯,戶年用水量不超過180立方米,每立方米水價為5元;第二階梯,戶年用水量在181—260立方米之間,每立方米水價為7元;第三階梯戶年用水量為260立方米以上,每立方米水價為9元。
在這個方案中,有90%的居民家庭年用水量在第一階梯范圍內,這部分水量每立方米水價提高1元;有6%的居民家庭年用水量在第二階梯范圍內,這部分水量每立方米水價提高3元;第三階梯涉及的居民家庭比例及加價水平與第一方案相同。
北京市發展改革委負責人表示,在方案制訂過程中,堅持的首要原則是“保基本”,對居民基本用水需求,繼續執行較低的價格政策,價格相當于用水成本的75%左右;調價方案將基本用水覆蓋面擴大到覆蓋85%或90%的居民家庭用戶。
針對群眾關心的、家庭人口較多而導致用水量增加的家庭,北京市發展改革委負責人表示,具備分表條件的,將進行分表;不具備分表條件的,將予以適當增加水量基數。同時,統籌考慮水價調整因素,保障低收入群體生活水平不受水價調整的影響。
階梯水價實施范圍為北京市所有抄表到戶的居民用戶。對少數不具備一戶一表條件而無法抄表到戶的居民用戶,暫不執行階梯水價,水價按照第一階梯水價標準執行。企業要加快一戶一表改造。
北京市現行居民水價為2009年制定的,價格為每立方米4元。包括三部分:自來水水費、水資源費和污水處理費,其中自來水水費每立方米1.7元;水資源費每立方米1.26元,污水處理費每立方米1.04元,這部分費用屬于行政事業性收費,由供水企業代收后上交財政,統籌用于全市供排水設施建設維護和經營補償。
北京市居民用水價格調整聽證會將于4月17日下午舉行。據了解,調整后增加的收入,主要用于供水企業實施戶表改造、彌補供排水成本、增強供排水保障能力,促進城市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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