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是世界上第一個給予比特幣合法身份的國家。去年8月,德國財政部承認了比特幣的合法性。比特幣的追捧者們為此滿懷期待,憧憬著比特幣將逐漸在歐盟乃至世界范圍內得到承認。現在看來,這樣的期待還是癡人說夢。
事實上,德國宣布比特幣合法的本意始終是“防守”多于“鼓勵”。細看聲明內容就會知道,比特幣在德國雖然合法,但并不是“合法貨幣”。德國財政部沒把比特幣歸類為電子貨幣或者功能性貨幣,也不承認它是外幣,最終定義為一種“記賬單位”,并由此作為一種“金融工具”納入到德國的法律體系當中。與此同時,德國聯邦金融監管局(BaFin)也在修訂的德國銀行運營守則中把比特幣認定是“價值單位(unites of value)”,并將其歸類到金融工具的監管范圍內。
基于比特幣所獲得的法律地位,德國財政部對比特幣的繳稅規則作出了比較具體的說明:用作私人用途時,比特幣是合法的“私有財產”,持有者可免稅,但用于商業用途則要交稅。舉例來說,如果某人在一年之內通過買賣比特幣獲利,要繳納25%的資本利得稅,如果持有比特幣一年以后再交易,則被視作私人用途,不用交稅。
在監管方面最直接的結果是,德國所有比特幣公司均被視為提供金融服務的機構,必須向BaFin申請許可并接受監管。例如,開辦比特幣公司至少要滿足BaFin提出的六項嚴格條件,包括要擁有73萬歐元注冊資本金、管理層具備相應從業資格、出具詳盡商業計劃書、符合資本充足率標準、引入反洗錢機制、并定期按需向BaFin進行匯報。
德國當局的一系列舉措產生了怎樣的實際效果?應該說,一方面拓展了比特幣的使用空間。由于將其納入了現行的法律框架之內,越來越多的行業和機構可以正視比特幣的使用價值。2014年2月,繼加拿大溫哥華等少數幾個城市之后,德國柏林也迎來了第一臺比特幣ATM機,加入到最早“吃螃蟹”的行列之中。這種ATM機允許普通投資者用現金直接兌換比特幣,許多餐廳和商店也同時表示接受比特幣支付,意味著比特幣正走進德國普通百姓的生活。
更為重要的是,BaFin對從事比特幣交易的機構進行嚴格監管,在一定程度上防范和降低了比特幣的金融風險,同時也為這一新生事物的發展起到了一定的保障作用。比如,由于知道了比特幣公司的監管框架和標準是什么,比特幣公司可以更方便地與銀行展開合作。德國最大的比特幣交易網站Bitcoin.de去年8月正式在BaFin備案,按Bafin提出的條件接受監管,使得該比特幣交易網站相較其他國家更加安全。同時,Bitcoin.de與德國Fidor銀行展開合作,Fidor銀行給用戶免費開設比特幣賬戶,用戶通過該賬戶可以近乎實時地在交易網站上交易比特幣,同時也能隨時將賬戶中的比特幣余額兌換成其他現實貨幣,比特幣交易網站與銀行之間的這種合作在世界范圍內看也是開創性的。
前一段時間,世界最大比特幣交易所Mt.Gox申請破產,比特幣交易價格大起大落,金融風險被迅速放大,德國監管當局的口風也開始轉緊。德國央行董事會成員蒂勒多次公開表態,警告比特幣“并非一種支付方式,只是一種金融工具”,具有“極不穩定”和“高投機性”。BaFin也在不久前發布了針對比特幣的風險警告,口徑與德國央行基本相同。不過,在當前世界各地討論如何對待比特幣的一片紛擾中,德國監管者仍然展現了某種智慧。盡管連番警告風險,蒂勒等監管當局代表并未表露出要對比特幣本身進行壓制,只是提出了兩個“觀點”:一是或許應該在國際層面上加強比特幣的監管合作;二是認為除去法律框架條件外,比特幣欠缺作為穩定流動貨幣的可靠性與安全性。
可以說,德國為探索比特幣監管方式開了一個不錯的頭,不僅風險得到了相當程度的控制,私人與商家使用比特幣的熱情也并未受到打擊。
(作者為新華社駐法蘭克福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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