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3·15”,在各路媒體沸沸揚揚高呼維權的熱鬧場景中,消費者似乎可以揚眉吐氣了。的確,近年來不僅消費者申訴和爭取權益的渠道拓展了,也有不少消費者獲得賠償和道歉的成功案例。而隨著投資者到金融消費者的嬗變,投資者維權如今也被納入“3·15”關注的視野,但是中國廣大的投資者,特別是投資于股市的數以億計的股民,仍是倒霉的“竇娥”,有冤無處伸,有苦無處訴,只有挨刀任人宰割的悲劇命運。 一份統計顯示,近些年來中國股民大部分是在賠錢,出現虧損的占到90%以上。在中國股市市值高達20萬億元、每年融資數以千億計的大背景下,股民的分紅微不足道;還有幾百只股票號稱鐵公雞,從來未給股民分紅。在熊市跌跌不休的情況下,決策者不管股民死活,IPO大開閘,少數圈錢者大得其利,炒新股的熱潮一浪高過一浪,多數股民賠得血本無歸。在流動性明顯不足的情況下,央行收緊銀根的信號不斷傳出,讓股市雪上加霜。至于上市公司造假、不良機構坑蒙拐騙、企業惡意炒作和圈錢,受傷最重的都是一般股民。這些年來,中小股民可以說是中國市場經濟不規范最無奈的受害者,是中國股市重重黑幕的買單者,現在,是需要為中國股民維權建立可靠渠道的時候了。 首先,中國需要建立切實尊重投資者利益的股權文化,需要營造全社會敬重投資者、上市公司視股民為衣食父母的社會氛圍。長期以來,中國股市從來沒有“股權文化”,而只有“圈錢文化”和“融資文化”,結果上市公司的高管成為自己利益的代言人,中國的股民卻不能分享到經濟增長和企業盈利帶來的成果。在這種環境下,市場普遍缺少投資的氣氛,更沒有長期持有股份的條件,投資者大多數被逼成為短線的投機客,導致一般投資人地位脆弱,參與維權難之又難。 其次,要改變股民的弱勢地位。中國上市公司無論在信息發布還是在資本運營上都處于絕對強勢。特別是上市公司中,國有控股企業實力強大,央企更處于壟斷地位,股民維權的困難自不待言,單個弱小的股民在這些巨無霸面前,猶如螞蟻與大象爭鋒。另外,社會對于維權的偏見和法院不能依法辦案成為國內維權的極大阻力。 第三,從操作層面看,中國股民維權的相關法律法規制度很不健全,上市公司和股民信息嚴重不對稱,中國股民在受到損害的時候經常出現“立案難、取證難”的困境。到目前為止,鮮有股民與上市公司或投資機構對簿公堂獲勝的案例,多數不了了之,極少數勝訴的股民,也是獲賠有限,甚至讓人感覺得不償失。因此,加大對股市監管的問責機制,迅速完善對于投資者保護的相關法律法規迫在眉睫。更重要的是,法律的天平應該向中小投資者傾斜,對違法違規者應該加大處罰力度。 第四,明確上市公司、機構和投資者在資本市場的各自地位,以及各自的權、責、利。股民的基本權益有哪些,要有法律規范來保證。因此,出臺《投資者權益保護法》和成立投資者保護協會,是當務之急。要讓每個投資者的利益得到保障,就要做到出現問題有人澄清,權益受損時有申訴渠道,出現上市公司誤導或機構欺騙而非本身責任的損失時,有法律的保護和賠償的資源。 有人提出要另外設立“投資者權益保護日”,筆者以為,這其實也沒有太大必要。比較而言,投資者權益保護難度比消費者權益保護大得多,無論技術上還是法律法規上,無論是操作層面或是涉及的利益主體上,兩者基本上不具備可比性。對投資者的保護,更應該“天天講,月月講”,靠一兩天的“保護日”來維權,并不靠譜。還是要把功夫用在實處,用在日常,用在關鍵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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