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飛代表: 目前中國的商業銀行破產規則存在很多漏洞,容易誘發金融風險,應該進一步加以修改完善,推進商業銀行市場化退出。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優勝劣汰的準則同樣適用于商業銀行,對于因經營不善等因素導致資不抵債的銀行,如果不對其實施市場退出,任其繼續經營,只會集聚風險。 孫貴寶委員: 城市化浪潮正在迅速改變著遼闊的農村,一些地方為突破宏觀調控下緊縮“地根”的限制,完成GDP發展目標,通過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指標置換,讓農民“上樓”,把騰出來的農民宅基地等土地復墾后換取同等面積的城市建設用地指標。農民被迫放棄了祖祖輩輩居住的宅基地,住進了樓房,往日“聽取蛙聲一片”的鄉村,轉瞬間變成“眼前樓群一片”,村莊正在消亡。 侯外林委員: 去年5月份,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建立個人投資者境外投資制度。央行也提出要積極做好QDII2的試點準備,但很快一年又過去了,仍然是“只打雷,不下雨”。雖然QDII2沒推出,但在部分地區,個人投資者通過各種不正當的、不規范的方式投資境外證券,特別是投資港股,實際上已經存在。與其采取堵的辦法,還不如采取疏的辦法,盡快推出QDII2。 羅永章委員: 科研人員創新活力不足歸因于資金分配不合理,激勵機制不健全等。加快科研技術成果轉化急需解決三個問題,一是國家應建立符合成果轉化特點的考評制度,對科研機構、高等院校和從事轉化工作的人員進行考核。二是建立從事轉化工作人員的職稱評定、崗位管理制度等。三是探索建立知識產權法院。 余學友代表: 我國現有糧食收購及補貼政策力度不足、無制度性保障、種糧比較效益偏低。為此,建議國家盡快制定糧食安全法。糧食安全法的調整范圍應在農業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糧食流通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基礎上進行全面擴展,應覆蓋糧食的生產、流通、加工等環節。 梁明遠代表: 現有的《網絡交易管理辦法》、《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審批暫行規定》等積累了許多經驗,但其立法層級太低,且政出多門,多頭執法,存在相互扯皮推諉造成的執法混亂和執法效率低下。應借鑒國外先進立法經驗,吸收交易平臺經營者所制定的相關規則,制定我國的網絡交易法,由其統領下位的部門立法,共同構建完整的網絡交易法律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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