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頒布《關于支持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擴大人民幣跨境使用的通知》,標志著跨境人民幣擴大使用相關政策在自貿區正式落地。
《通知》緊密圍繞“服務實體經濟,便利跨境投資和貿易”,進一步化了簡試驗區經常和直接投資項下人民幣跨境使用流程,明確了人民幣境外借款規模與使用范圍、跨境電子商務結算和人民幣交易服務等創新業務。通過加大對試驗區實體經濟的金融支持力度,給企業營造更好的發展環境,促進試驗區在更高水平上參與國際合作與競爭。
在簡化流程,擴大人民幣跨境使用方面,《通知》明確了兩方面具體內容:一是區內經常和直接投資項下跨境人民幣結算更為簡便。上海地區銀行在“了解你的客戶”、“了解你的業務”和“盡職審查”展業三原則基礎上,只需憑區內機構和個人提交的收付款指令,即可直接辦理相關業務。二是明確區內個人可以辦理經常項下跨境人民幣結算業務。在區內就業或執業的個人可以開立個人銀行結算賬戶或者個體工商戶單位銀行結算賬戶,辦理經常項下跨境人民幣收付業務。
在改革創新,深化金融支持實體經濟方面,《通知》提出四項具體措施:一是明確人民幣境外借款相關事項。區內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可以從境外借用人民幣資金,但數額不得超過實繳資本倍數乘以宏觀審慎政策參數,其中區內企業的實繳資本倍數為1倍,區內非銀行金融機構的實繳資本倍數為1.5倍。區內銀行借款資金須進入試驗區分賬核算單元。從境外借用的人民幣資金可調回境內,但須存放在上海地區的銀行為其開立的專用結算帳戶,用于區內生產經營、區內項目建設和境外項目建設。試驗區啟動前已經成立的區內外商投資企業,可以自行決定按“投注差”或者按《通知》規定借用境外人民幣資金。二是支持上海地區總部經濟發展。區內企業可開展集團內跨境雙向人民幣資金池業務;開展經常項下跨境人民幣集中收付業務的成員企業,除集團內企業外,可拓展至與集團內企業存在供應鏈關系的、有密切貿易往來的集團外企業。三是推動試驗區跨境電子商務發展。對于真實跨境電子商務,鼓勵上海地區的銀行與區內取得“互聯網支付”業務許可的支付機構合作,或者直接向區內跨境電子商務運營機構提供人民幣結算服務。四是支持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和上海黃金交易所在區內提供跨境人民幣交易服務。
在防范風險,加強金融宏觀審慎管理方面,《通知》明確:一是人民銀行上海總部與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管理委員會建立信息共享平臺;二是人民銀行上海總部根據全國信貸調控需要,對于區內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境外人民幣借款規模,通過設定和調整宏觀審慎政策參數進行調控;三是上海地區銀行、區內金融機構、企業和個人在開展跨境人民幣業務及提供相關金融服務時,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切實履行反洗錢、反恐融資和反逃稅義務和職責。
匯豐中國副董事長、行長兼行政總裁黃碧娟表示:
“最新頒布的《通知》為金融機構服務自貿區、支持實體經濟提供了更為具體的政策指引,尤其在人民幣境外借款、人民幣跨境資金管理等業務操作層面提供了更為細化的政策依據。《通知》的頒布可以協助銀行強化跨境人民幣服務的創新能力,進一步為試驗區的貿易投資便利化提供金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