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證監會召開例行新聞發布會,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表示,中央編辦批復了證監會內設機構調整方案。根據批復,發行監管部、創業板發行監管部合并為發行監管部,上市公司監管一部和二部合并為上市公司監管部,期貨監管一部和二部合并為期貨監管部,機構監管部和基金監管部合并為證券基金機構監管部,新設立公司債券監管部、創新業務監管部、私募基金監管部、打擊非法證券期貨活動局。
鄧舸表示,此次證監會機構內設機構的調整,編制總數不變,相關部門職能不變,下一步,證監會將對合并和新設部門職責進一步細化,妥善做好相關部門的人員配備,確保監管工作無縫銜接。
此外,鄧舸表示,注冊制改革是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的要求,是監管轉型的主要突破口,目前,證監會正在會同相關單位,研究推動注冊制改革的相關問題,在過渡期內,將按照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意見,在現有法律框架內,落實意見、提高效率、提高透明度,將發審委過程向社會公開。
鄧舸表示,2014年以來,截止目前,證監會還未接到新的IPO申報材料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