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針對春運期間部分代理商倒賣機票的現象,《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展開了持續調查,在對國內86條直飛航線機票售價進行調查的過程中,發現有45條航線遭到代理商不同幅度加價。
其中,國內三大航空公司中國國航、東方航空、南方航空多條航線被代理商違規加價。
那么,航空公司對于代理商擅自加價銷售機票是何態度?與代理商合作過程中是否有監管制度?監管制度是否得到有效執行?遭加價的乘客有無希望得到賠償?
對此,《每日經濟新聞》記者1月20日曾向國航、南航及東航分別提交了相關采訪提綱,當日,已有南航作出了回應。
1月21日,記者再次嘗試與東航及國航聯系,東航董秘表示,如果旅客購買了遭代理商加價的東航機票,可以向東航提出訴求,東航會按照相應的程序,為旅客做出處理協調。
按照民航局現行規定,代理商為航空公司代銷機票,利潤主要來自代理傭金,不再獲得差價收入。
中國航空法律服務中心首席專家、藍鵬律師事務所主任張起淮律師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代理商對全價機票再行加價,違反了價格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其認為,對于規范機票代理商違法違規加價的情況,航空公司不能只委托,而不管理,對于非法漲價,航空公司有相應責任。
對此,記者1月20日也聯系了國航方面,當日公司表示已轉至內部相關部門,對此現象也非常重視,但涉及到投資人、旅客等多方面的利益問題,具體答復尚待時日。
1月21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再度與國航方面聯系,國航董秘饒昕瑜對記者表示,既然新聞已經曝光(倒票現象),是否回復是公司的事情,國航有自己的官方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