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網站消息,為加強金融基礎設施建設,促進金融市場安全高效運行和整體穩定,履行國際組織成員職責,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前期分別發布了《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關于實施〈金融市場基礎設施原則〉有關事項的通知》(銀辦發[2013]187號)、《關于實施〈金融市場基礎設施原則〉有關事項的通知》(證監辦發[2013]42號),貫徹落實國際清算銀行支付結算體系委員會(CPSS)和國際證監會組織(IOSCO)發布的《金融市場基礎設施原則》(Principles for Financial Mark Infrastructures,以下簡稱《原則》)。根據工作進展情況,中國人民銀行與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決定以《原則》為標準監督管理國內金融市場基礎設施,并聯合組織開展金融市場基礎設施評估,進一步推動《原則》的落實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估對象
中國外匯交易中心、中國人民銀行清算總中心、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中國銀聯股份有限公司、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城市商業銀行資金清算中心、農信銀資金清算中心、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鄭州商品交易所、上海期貨交易所、大連商品交易所和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及其運行的支付系統(PS)、中央證券存管(CSD)、證券結算系統(SSS)、中央對手(CCP)和交易數據庫(TR)(以下統稱金融市場基礎設施)。
二、評估依據和評估方法
評估依據為《金融市場基礎設施原則》(中國金融出版社,2013)。
評估方法為國際清算銀行支付結算體系委員會(CPSS)和國際證監會組織(IOSCO)發布的《金融市場基礎設施原則:披露框架與評估方法》(Principles for financial market infrastructure:Disclosure framework and Assessment methodology,www.bis.org/publ/cpssl06.htm,以下簡稱《評估方法》)!对u估方法》對金融市場基礎設施評估工作給出了詳細而具體的指導,包括評估工作的一般考慮、通用指引、針對每條原則的每個要點的詳細提問以及金融市場基礎設施遵守原則情況的評估報告模板等內容。參考譯文另行發送至各單位聯系人電子郵箱。
三、評估安排
評估工作包括內部評估和外部評估兩個階段。
(一)內部評估階段。內部評估是指金融市場基礎設施根據《評估方法》,自行對制度建設、業務處理、系統運行等情況進行檢查、監測和評估。內部評估工作的完成時間為2014年1月底。
(二)外部評估階段。外部評估是指由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組織成立專家組,對金融市場基礎設施進行現場或非現場檢查。外部評估工作的完成時間為2014年3月底。
四、評估要求
各單位要高度重視金融市場基礎設施評估工作,成立專門評估小組,嚴格按照《評估方法》進行逐條、全面評估,并根據《評估方法》所附評估報告模板的要求認真撰寫評估報告。
請各單位于2014年1月底前將評估報告(紙質和電子文檔)報送至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人民銀行聯系人:張衛華,電話:66195350,郵箱:zhangweihua@pbc.gov.cn。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聯系人:徐晶,電話:88060226,郵箱:xu_jing3@csrc.gov.cn;張鵬,電話:88061421,郵箱:zhangpeng1@csr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