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中國證監會召開新聞發布會,明確由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以下簡稱“基金業協會”)開展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私募基金備案及行業自律工作。基金業協會則在當天發布了《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2014年2月7日施行),私募基金登記備案工作正式啟動。
中國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張曉軍表示,新的《證券投資基金法》已將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納入調整范圍,規定由基金行業協會開展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私募基金的備案工作。2013年6月,《中央編辦關于私募股權基金管理職責分工的通知》(以下簡稱《職責分工通知》)明確了由中國證監會負責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監督管理。同時,中國證監會正在研究起草私募基金管理法規,并將與發展改革委建立共同促進私募股權基金持續健康發展的協調配合機制。
《辦法》規定,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等管理人應當向基金業協會履行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手續,所管理的私募基金應當履行基金備案手續。基金業協會表示,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私募基金備案不屬于行政許可事項。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中央編辦關于私募股權基金管理職責分工的通知》、中國證監會授權以及《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有關規定,由基金業協會負責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私募基金備案,并履行行業自律監管職能。私募基金自律管理以信息披露為核心,以誠實守信為基礎。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諾對所提供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基金業協會對于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登記備案信息不進行實質性事前審查。投資者進行私募基金投資時須謹慎判斷和識別風險。
根據《辦法》,目前私募基金從業資格認定包括兩種形式,通過私募基金從業資格考試或最近三年從事投資管理相關業務。目前,從業資格認定主要根據是最近三年從事投資管理相關業務。協會將盡快完善從業資格管理體系。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應當事先確認本機構報送的從業人員注冊信息符合《辦法》規定的認定條件,并承擔核實責任。協會將予以進一步核對。如發現注冊信息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的,協會將對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采取相應自律處分措施。涉嫌違法違規的,將移送中國證監會處理。
同時,《辦法》規定,如發現以下情形之一的,暫緩登記:申請機構的高級管理人員存在《公司法》規定的禁止任職情形的;申請機構、實際控制人、高級管理人員最近3年內受到金融監管機構的行政處罰或正在被立案調查的,或者最近3年內受到工商、稅務部門的重大行政處罰,或者有其他重大失信記錄的,或者被中國證監會采取市場禁入的;申請機構提交的登記信息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