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加快立法”在“適時推進改革”之前,這意味著“立法”將成為推動房產稅改革的重要路徑。
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中“加快房地產稅立法并適時推進改革”的最新表述,讓房產稅改革有了新期待。2014年,這項醞釀已久、牽一發而動全身的稅制改革會否擺上“臺面”?
“立法”將會先行
2014年,房產稅改革可能進入“立法”通道。根據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加快立法”在“適時推進改革”之前,這意味著“立法”將成為推動房產稅改革的重要路徑。
發改委官員近日公開表示,2014年擬研究推進房產稅法。
在談及房產稅的“立法”過程,多次參與財稅領域“立法”的中國財稅法學研究會會長劉劍文說,第一步很有可能是國務院下設的財政、稅務、住建等相關部門聯合起草一個房產稅法草案。
“這個草案應該是在已有的房產稅暫行條例、房產稅在上海和重慶的試點情況和大量調研、內部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形成的。”劉劍文介紹。
相比破冰試點已近三年卻一直徘徊不前,房產稅改革一旦進入“立法”程序將會一步一步更有保障地向前推進,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這項稅制改革不會遙遠,但需要一定的過程。
業內人士指出,目前房產稅改革面臨的是如何在協調各方關系、有限的征管條件等諸多復雜的情況之上,起草這部房產稅法草案,進行合理的稅制設計。
直面公平難題
近日,國家稅務總局原副局長許善達在公開場合表示,推進房地產稅立法有兩個難點:一方面,隨著時間的推移,土地價值在升值,而房屋在貶值,稅基難以統一;另一方面,土地屬于國有,而房屋屬于私有,一個統一的稅如何對兩個不同的納稅主體征收,也是一個重大的挑戰。
征存量還是征增量、免征是多少、不同城市地段怎么區別……作為公認的一項牽扯面廣、涉及面多、變數大的稅制改革,房產稅改革的討論與爭議一直不斷,在條分縷析后可以發現,核心都是如何保障公平,這也是貫穿房產稅改革始末的重大考驗。
“目前我國房地產整體鏈條上的稅收有十余種,存在重復征稅的問題,征收房產稅要考慮到整體稅負的公平。”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員楊志勇指出。
上海財經大學教授胡怡建認為,房產稅改革應兼顧公平和可操作性,而做到公平需綜合考慮增值、受益、能力負擔等多方面因素,比較難。比如因為房產增值要征稅,會造成房屋在使用價值未變的情況下稅負加重,這有失公平,如房產稅無法體現增值及相關收益,也有失公平。
一些專家也提出,如果說試點期間更多側重于差異化的稅制設計,2014年,“立法”啟動意味著房產稅改革將必須直面一系列公平難題,稅制不僅需要通盤與統籌的整體設計,同時也需要更加具有可操作性、差異化的設計,這是需要智慧的。
樓市影響漸深
從引而不發到發而不快,自房產稅改革破題以來,其對樓市的影響更多似乎是在信號層面,但一些業內人士指出,就房產稅改革對樓市而言,2014年將可能是一個帶有漸變色彩的年份,伴隨著“加快立法”以及被放置到房地產稅制整體中考量,其影響將逐漸走向深入。
根據中國指數研究院[微博]發布的報告,上海及重慶試點房產稅的前3個月,兩市住宅成交量分別下降46%和26%,比同類城市降幅高10至20個百分點,但成交均價并未出現明顯下跌;第二年,兩地成交量均呈現較大幅度的增長,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看出,房產稅以試點形式落地對市場產生的影響是短期的。
“對于房地產市場而言,以前更多關注房產稅試點擴圍帶來的短期影響,現在更多關注包括土地增值稅調整等在內的房地產稅制改革可能帶來的影響。”中國指數研究院常務副院長黃瑜表示。
從房地產稅體系看,包括土地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契稅、個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等一系列的稅種,而房產稅改革的最新思路明確將伴隨著整個房地產鏈條上相關的稅種改革,這無疑將對賣方、買方市場都產生深刻影響。
一些業內人士也指出,房產稅對樓市調控更加著眼于長期,這是已經形成共識的,房產稅改革的預期正在逐漸走向制度的整體梳理與完善,這是目前需要市場化手段進行樓市調控所需要的。
中國房地產研究會副會長胡志剛認為,2014年,房地產市場將更加呈現差異化的特征,這也要求房地產市場調控將凸顯長效機制的構建,稅收政策對樓市的影響需要一個過程,需要市場自身的平衡,而房產稅改革對樓市產生長期深刻影響已經起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