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味地加強影子銀行業務管制,限制金融機構創新業務,反而會使金融機構采取更多創新手段規避管制,決策層將不得不進一步加強管制,最終結果是政策意圖不僅得不到實現,反而可能事與愿違
自去年12月10日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召開以來,股市持續下挫。究其緣由,筆者認為,主要是因為政府首次將防控債務風險列為年度經濟工作任務,從而激發投資者的風險厭惡情緒。這種風險厭惡情緒本來可能隨著去年12月30日地方債務審計結果的公布而有所弱化,但近日有媒體報道去年12月份已經下發關于加強影子銀行監管的國辦107號文件之后,投資者的風險厭惡情緒再次增強。
盡管107號文并未對外公布,但對其內容的種種揣測加劇了投資者恐慌心理。有媒體報道稱,107號文似乎是對銀監會8號文的延續和強化,是對銀監會9號文征求意見稿的替代和擴充,旨在進一步加強理財產品和同業往來等影子銀行業務的監管。核心內容可能是要求商業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信托公司、小額貸款公司、融資租賃公司、非融資性擔保公司、網絡金融公司、私募基金公司等“各歸其位、各謀其政”,不得從事與“分業經營、分業監管”法律框架未明確規定可以從事的業務。照此揣測,107號文事實上從監管政策角度遏制金融產品創新,降低銀行利潤空間,抑制流動性擴張,從而使得本來就處于緊平衡狀態的流動性再次繃緊,股市再次大幅下挫在所難免。
然而,政府顯然意識到,管制只會帶來更多更強的管制,市場若被人為割裂,跨市場所存在的套利機會必然驅使金融機構采取各種變通形式跨越人為設置障礙。畢竟,隨著金融體制改革進程的逐步推進,以及利率、匯率市場化程度的逐步提高,貨幣市場、債券市場、信托市場、股票市場、外匯市場之間的套利機會持續存在,資本的逐利性使得金融機構不得不開發出收益率更高的跨市場金融產品,來滿足投資者的理財需求。在這種情況之下,如果一味地加強影子銀行業務管制,限制金融機構創新業務,反而會使金融機構采取更多創新手段規避管制,從而迫使決策層將不得不進一步加強管制,最終結果是政策意圖不僅得不到實現,反而可能事與愿違。
“圣人不能為時,而能以事適時,事適于時者其功大”。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要在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上取得決定性成果。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也明確表示,要緊緊圍繞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深化經濟體制改革,著力在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取得實質進展,并且要做到言必信,行必果。恰如管子所言,“市者,可以知治亂,可以知多寡;無市則民乏,有市則萬物通”。加強影子銀行監管應順應市場化改革取向,各部委將要出臺的實施細則也不應背離市場化改革取向。
媒體報道稱,國辦107號文在加強影子銀行監管方面也確實體現市場化改革取向的要求,政府在規范化影子銀行業務的同時,充分相信市場,實際上是積極鼓勵跨市場金融創新產品的發展,做到了“民不失務則利之,農不失時則成之,省刑罰則生之”的市場化原則。
所謂“民不失務則利之”,就是表示只要金融機構“各勸其業、樂其事”,政府所要做的就是將影子銀行業務納入規范化軌道,保障利益相關者的利益。影子銀行的產生是金融發展、金融創新的必然結果,作為傳統銀行體系的有益補充,在服務實體經濟、豐富居民投資渠道等方面起到了積極作用。據媒體報道,文件只是要求將理財業務分開管理,單獨建立理財業務組織體系、歸口專營部門、建立單獨的業務管理體系,實施單獨建賬管理、實施單獨的業務監管體系,這顯然有利于加強信息披露,保證金融業務的規范化和透明化;而并沒有明確表示要遏制影子銀行業務的發展,僅僅基于防范風險考慮,要求銀行要按照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計提資本和撥備。
所謂“農不失時則成之”,就是說只要金融機構“各盡其能、竭其力”,所從事的影子銀行業務基于自主決策,政府就會極力促成,而不會違背市場意志代為集中決策。畢竟市場經濟的特點是決策分散化,既然要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就應相信市場,政府可以通過稅收等市場化手段引導資金投向,但無需限制金融機構資金的投向。如果政府代為決策必須投某類項目而金融機構卻愿意投另類項目,影子銀行業務相應就會產生。
所謂“省刑罰則生之”,就是說政府將簡化影子銀行業務的各項管制,只要金融機構沒有從事法律明確規定不能從事的業務,政府不僅不會加以限制,反而可能會加以鼓勵。畢竟影子銀行業務近年來迅速發展事實上是資本充足率、存貸比、存款準備金率、貸款投向限制等各項嚴厲考核和管制制度的結果。為規避管制,金融機構不得不把大量資金轉移到表外以滿足政府考核和管制的要求,同時也滿足了房地產企業、地方融資平臺等受限制融資主體的資金需求,從而使得影子銀行業務快速發展。政府如果進一步加強管制,可能不僅不能遏制影子銀行業務發展,反而會促使影子銀行業務的進一步發展。筆者預計,股市經歷短暫的負面沖擊之后,將在政府部門重視市值管理和貨幣政策回歸中性之后企穩回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