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1月1日起,貴陽市總建筑面積5萬平方米及以上項目需由市發改部門核準方能列入開發計劃。住宅類房地產項目容積率老城區原則上不得突破3.5,其他區域不突破2.5。住宅類房地產項目單宗用地不超過20公頃。 上述新規定源自《中共貴陽市委、貴陽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促進房地產業持續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試行)》,是貴陽市加強對房地產業統籌調控和規范管理,促進房地產業健康發展的最新舉措。 該意見針對超級大盤、超高層建筑等都釋放了加強統籌管理信號。局部地區按照城市功能布局需設置超高層建筑的,規劃方案須報貴陽市城鄉規劃建設委員會審批。已批用地面積在20公頃以上或規劃建筑面積100萬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區建設,需充分論證其功能配套、城市基礎設施承載能力、交通影響評價、環境影響評價后,按程序報批。 此外,為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貴陽市還將統籌商品房預售管理,建立監管資金和風險準備金保障機制,逐步提高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比例,并納入專戶管理。適時推行全額監管。完善房地產企業和投資人信用檔案,建立企業信用等級制度。 業內人士認為,鑒于貴陽市已開發和正在開發的住宅類超級大盤較多,新規定釋放了較明顯的收緊住宅地產開發的信號,特別是對于老城區高容積率、高密度的大盤將實施嚴格的統籌調控。而另一方面,貴陽市將鼓勵和引導房地產業與文化、體育、旅游、商貿、工業、醫療、教育等產業有機結合,發展復合地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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