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參考報》記者18日從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了解到,從2014年起,長春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者大額醫藥費用報銷將不再封頂,且將新增20個居民醫保大病保險補償病種。以上醫保新政將使200余萬城鎮居民醫保參保者受益。
據介紹,長春市規定自明年起,城鎮醫保參保居民住院個人負擔部分超過8000元以上部分再給予分段補償:8000無以上0-1萬元(含1萬元)以下報銷50%;1-5萬元(含5萬元)區間每增加1萬元,報銷比例提高1%;5-10萬元(含10萬元)報銷65%;10萬元以上報銷80%,報銷額度不封頂。此前,封頂限額為10萬元。
另外,為解決“因病返貧,因病致貧”問題,長春市還將在2014年將推出多項醫保惠民新政,包括將肝惡性腫瘤、骨肉瘤、股骨頭缺血性壞死、股骨頭無菌性壞死、非霍奇金型惡性淋巴瘤等20種疾病納入居民醫保大病保險補償范圍,居民大病保險病種達到60個。
同時,從明年起長春市還將擴大低自付病種治療范圍,將血友病、腎移植、結核性腦膜炎等10種大病納入職工醫保和居民醫保低自付治療范圍,使低自付治病種達到21個。目前,長春市城鎮醫療保險覆蓋率已達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