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獲悉,有關部門近日就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承銷業務規范向投行征求意見。該規范直指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發行與承銷行為中發行人和承銷商的“小動作”,明確禁止承銷商和發行人、承銷商的證券分析師在路演推介時推介內容超出招股意向(說明)書及其他已公開信息的范圍,不得對投資者報價提出建議或預測二級市場交易價,規定承銷商、發行人及與本次發行有關的當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投資者發放或變相發放禮品、禮金、禮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