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銀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銀監會近日下發了《關于中小商業銀行設立社區支行、小微支行有關事項的通知》,在統籌研究此前中小商業銀行支行發展模式的基礎上,對中小商業銀行社區支行、小微支行的牌照范圍、業務模式、風險管理、退出機制等內容進行了進一步明確。 具體而言,《通知》一方面簡化了銀行設立社區網點的行政審批流程,通過取消社區支行、小微支行單次申請數量限制、取消高管任職審批、籌建開業一次審核等方式簡政放權;另一方面,為確保社區支行、小微支行的合法性、嚴謹性,也提出銀行作為面向社會公眾的銀行網點應當持牌經營。 據了解,在社區銀行發展上,銀行今年都做了諸多嘗試。以往城商行、農商行等為了拓展業務范圍和市場占有率,更傾向于開設社區銀行網點,但現在包括民生、光大、興業等股份制銀行也紛紛涉足其中。不過對社區銀行的設立形式,監管層一直未予明確界定,對于銀行自身而言,這種社區銀行的盈利和商業模式都處于探索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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