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日前下發關于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對本地區農產品質量安全負總責,把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在規劃制訂、力量配備、條件保障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要將農產品質量安全納入縣、鄉級人民政府績效考核范圍,明確考核評價、督查督辦等措施。 在落實監管任務方面,通知強調,要加強對農產品生產經營的服務指導和監督檢查,督促生產經營者認真執行安全間隔期(休藥期)、生產檔案記錄等制度。加強檢驗檢測和行政執法,推動農產品收購、儲存、運輸企業建立健全農產品進貨查驗、質量追溯和召回等制度。 通知提出,要深入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嚴厲查處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等案件,切實解決違法違規使用高毒農藥、“瘦肉精”、禁用獸藥等突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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