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12月10日消息稱,近年來,商業銀行保理業務發展較快,為防范和控制風險,促進商業銀行保理業務健康發展,近日,銀監會在征求相關部門、機構和銀行業協會意見的基礎上,起草了《商業銀行保理業務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所指保理業務,是指以債權人轉讓其應收賬款為前提,集應收賬款催收、管理、壞賬擔保及融資于一體的綜合性金融服務,通常用于企業貿易活動。
《辦法》共分為六章,三十八條,對保理業務、保理融資、應收賬款及轉讓予以定義并分類,規范了保理融資業務流程和重點環節,明確了保理業務在公司治理、制度建設及內部控制等方面要求,規定了違反《辦法》的監管措施和罰則。
——業務定義與分類!掇k法》參考國際慣例和行業規范對保理業務進行了定義,明確應收賬款全部權利權益的轉讓是保理業務基礎,并按照不同維度對保理業務進行了分類。《辦法》同時對應收賬款做了界定。在保理融資中,進一步嚴格合格應收賬款標準,對未來應收賬款、權屬不清的應收賬款、有價證券付款請求權等幾種不合格應收賬款予以了明確。
——保理融資業務流程。由于目前保理業務最主要的風險集中在保理融資業務,一些銀行存在借保理融資之名敘做一般性貸款、放松融資審查等問題!掇k法》對保理融資的業務流程進行了規范,包括融資產品、客戶準入、合作機構準入、業務審查、專戶管理、融資比例和期限、信息披露等。其中,著重對單保理融資提出審慎管理要求,即在審核基礎交易的基礎上,比照流動資金貸款對賣方或買方進行授信全流程管理。
——保理業務風險管理框架。結合保理業務的特點,在公司治理、制度建設等方面予以了規范,強調了銀行應審慎制定業務發展戰略,建立并定期反檢相關制度。管理框架還涉及團隊建設、授權管理、前中后臺分離、系統建設、風險監測及處置等內容,旨在要求銀行建立專業獨立的管理架構開展保理業務。
目前,《辦法》已正式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根據各界反饋意見,銀監會將對《辦法》進一步修改完善并適時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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