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寧夏近期出臺的相關規定,寧夏將通過多種方式引導民間資本參與各種類型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這不僅能夠緩解保障房建設過程中面臨的資金壓力,還對目前的住房供應體系建設進行了豐富、拓展。
根據規定,寧夏將通過直接投資、間接投資、參股、委托代建等多種方式參與廉租房、公共租賃房、經濟適用房、限價商品房和棚戶區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并按規定的租金標準、價格面向保障對象出租、出售。
據寧夏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住房保障處介紹,參與保障房建設的民間資本可享受到多項支持政策,如市縣政府可采取貼息方式對民間資本投資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運營給予支持;可以在政府核定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投資額度內,通過發行企業債券進行項目融資。同時,還可享受到相關的稅收優惠政策、金融支持以及免收行政事業型收費和政府性基金。
據了解,民間資本參與保障房建設的土地供應適用國家規定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土地供應和開發利用政策。特別是對外來務工人員集中的開發區、工業園區,可以按照集約用地原則,由政府統一規劃,引導企業參與集中建設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用地采取劃撥方式供應。
為了營造民間資本參與保障房建設的良好環境,寧夏規定,各市縣要對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項目的名稱、位置、占地面積、建設規模、總投資、開竣工時間等信息通過多種方式向社會公布,便于民間資本參與。
此外,民間資本參與建設的保障性住房,實行共有產權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