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晚,興蓉投資公告稱,公司董事會通過組織結構調整,以及設立總工程師、總經濟師、總會計師崗位等議案。不過,值得注意的是,一項《關于制定<重大內部投資管理制度>的議案》未予通過表決,獨立董事谷秀娟以違背公司章程為由提出反對意見,其他多數董事也認為需再議。
這是一項向管理權“收權”的議案。修改前,《對外投資管理制度》第六條規定:未達到董事會審批標準的對外投資,應提交總經理工作會議審議批準。而修改后的制度則直接刪除了董事會審批標準,直接規定:未達到股東大會審批標準的對外投資,應提交董事會審議批準。這意味著以總經理工作會議形式行使權利的管理層將失去所有投資決策權。
在投票過程中,獨立董事谷秀娟反對理由為:應與公司章程一致。董事張穎投出棄權票,理由是該議案未予以表決。其他董事認為該項議案需再議,未予通過表決。
實際上,近期興蓉投資的管理層頗為動蕩。10月15日,興蓉投資臨時股東大會通過免除譚建明公司第七屆董事會董事、董事長及董事會相關委員會相應職務的議案,免去王文全公司第七屆董事會董事職務的議案。此前,4月24日,興蓉投資曾接到控股股東成都市興蓉集團通知,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譚建明因涉嫌個人違紀問題,正在接受有關部門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