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26日發布消息稱,近期財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和發改委組織專家對各地申報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方案進行了審核評估,確認北京、天津、河北省城市群等28個城市或區域為第一批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城市。 具體來看,京津滬渝四大直轄市,廣東省城市群、福建省城市群、河北省城市群等均在名單之中。該名單的公布意味著新能源汽車的推廣將進入實質性階段。較為意外的是,江蘇城市群此次未能入選首批推廣城市名單,而此前在“十城千輛”計劃的25個試點城市中,蘇州在列。 對此,某汽車分析人士認為,第一批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城市名單的公布,標志著國家關于繼續開展新能源汽車推廣已邁入實質性操作階段。前期“十城千輛”新能源汽車推廣項目雖然存在不少問題,但是國家大力發展新能源汽車的決心沒有變。至于為何江蘇城市群此次未能入選,這可能要從入選門檻和城市自身申報意愿方面考慮。 國家863計劃“節能與新能源汽車”重大項目監理咨詢專家組組長王秉剛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因為新能源汽車處于起步階段,在發展過程中還有很多問題需要國家政策來扶持。目前這28個城市或區域是第一批推廣應用城市,后面第二批城市正在走審批程序。 《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12-2020年)》顯示,到2015年,中國新能源汽車產業的發展目標是爭取純電動和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累計市場產銷量達到50萬輛,到2020年超過500萬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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