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杜甫“安得廣廈千萬間,大庇天下寒士俱歡顏”的愿望,到現在“住有所居”的新呼喚,足見安居是自古至今民生之愿。為了實現百姓的“安居夢”,青島市將住房保障工作作為執政為民、改善民生的重要舉措,按照“市場+保障”的基本思路,保障性住房建設取得了明顯成效。眾多中低收入家庭的“安居夢”在青島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持續推進下得以實現。
科學規劃 全面覆蓋
為了實現百姓的“安居夢”,青島市率先編制實施了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從時間和空間上共同推進住房保障建設,住房保障制度系統全面,覆蓋各個收入階層的群體,讓保障房滿足不同家庭的需求,日趨“人性化”。
記者了解到,到目前為止,青島市已在全國率先啟動實施了兩輪住房保障發展規劃。2008年至2010年,青島市實施了第一輪三年居民住房建設規劃,基本解決了3.5萬戶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從2011年起,又啟動了2011年至2013年新三年住房保障規劃,與上個規劃期相比,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進一步加大,建設計劃由上一規劃期開工建設2.4萬套增加至6萬套,保障家庭由上一規劃期的3.5萬戶增加至6萬戶。預計至2013年末,青島市將在第二個規劃期開工建設保障性住房6.48萬套,超額完成規劃目標。大規模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同時也充分發揮了抑制房價上漲、平穩房地產市場的作用,近年來,青島市房地產市場保持了平穩健康發展,房價漲幅水平居全國同類城市中后列。
通過幾年的實踐,青島市建立健全了以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和商品住房為主體的住房保障和供應體系,基本實現了“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持、高端有市場”的住房供應格局。
創新制度 加大投入
為了實現百姓的“安居夢”,青島市在住房保障制度上別出心裁,保障了住宅用地的比例,有效緩解土地資源供需矛盾,市委市政府也為建設“保障房”出錢出力,持續加大投入!
據介紹,為緩解土地資源供需矛盾,青島市自2008年開始全面推行保障性住房配建制度,規定凡是規劃為住宅的房地產項目,全部要配建一定數量的保障性住房。其中,新增建設用地規劃為住宅的,按不低于20%的比例配建;城中村和舊城區改造項目,扣除拆遷安置用房后,按不低于5%的比例配建;企業用地規劃為住宅的,根據不同情況,分別按照25%、30%、45%的比例配建。不適宜配建的地塊,要提取相應比例的土地出讓金用于集中建設項目用地的征收補償。配建制度的實施,不僅確保了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供應,緩解了政府財政投入的壓力,同時適應和滿足了被保障家庭就近居住、就業、就醫、就學、出行需要,降低了生活成本。
為確保保障性住房建設的順利推進,市委市政府加大了財政資金的投入。截至目前,青島市累計投入保障性住房建設的財政性資金已經超過208億元,累計落實建設用地10208畝。2012年,為進一步擴大保障性住房建設資金來源,青島市組建了“青島公共住房建設投資有限公司”,作為保障性住房建設的投融資平臺并直接參與建設,主要承擔青島市保障性住房和人才公寓等公共住房項目集中建設和投融資等工作。
保質保量 嚴格審查
為了實現百姓的“安居夢”,讓百姓真正安居樂業,青島市注重保障性住房的建設品質,完善配套設施,在資格準入上實行嚴格資格審查,多部門聯動,切實保障了住宅的質量。
保障性住房主要面向低收入群體,但不意味著住房品質的降低。在戶型設計上,努力做到“面積不大、功能齊全”。在裝修標準上,要求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統一進行裝修,滿足居民基本入住要求。在配套設施上,要確保水、電、氣、暖、有線、通訊等配套設施到位,讓低收入家庭與其他群體同樣共享城市發展和社會進步的成果。在建設程序上,嚴格執行規劃許可、招標投標、施工圖審查、施工許可、質量安全監督、工程監理、竣工驗收備案等建設程序,要求配建項目的保障性住房與商品住房同步開工、同步建設,同質量要求。
在資格準入上,青島市實行“三級審核、兩次公示”制度。街道受理初審、初次公示,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復審、二次公示,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審查備案。結合街道受理初審,將住房保障與民政部門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接軌,通過社區調查評估、公示和召開民主議事會的工作程序,提高保障資格的審查質量。另外,建立了六部門聯審制度,由國土房管等部門聯合對申請保障性住房家庭的住房、收入、婚姻、財產等情況進行核查,切實保證符合條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享受到政府的優惠政策。
公平分配 動態監管
為了實現百姓的“安居夢”,青島市不斷完善分配制度,確保公平公正,讓保障房的鑰匙落到低收入困難群眾的手中。此外,青島市完善后期管理,實施動態監管,切實減輕了入住家庭的負擔。
從2012年開始,青島市根據困難優先、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對經濟適用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的配售方式進行了調整,將原來單純的電腦搖號方式調整為根據申請人家庭住房、收入、年齡、家庭人口和申請準購資格時間等因素,按照輪候排序計分規則對已辦理購房登記手續的申請人予以綜合排序,確定選房順序。并邀請人大、政協、紀檢監察、公證機關等單位和市民代表,對計分排序全過程實施監督,排序結果通過媒體進行公告。這樣的調整更為人性化,同時也進一步保障了保障性住房分配的公平公正。
對于集中建設的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小區,項目竣工驗收后,由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門接管為國有直管房產,委托房屋所在地的區房產經營單位經租,并同時負責小區的物業管理和服務工作。對于配建的保障性住房,采取市場化運作的模式,由房源所在項目的物業管理公司進行服務。同時對繳納物業管理費用困難的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承租家庭,市政府予以適當補助,切實減輕了承租家庭的經濟負擔。在退出機制上,青島市采取主動申報和年度復核相結合的方式,實施動態管理。每年在規定時間內統一實施年度復核,對被保障家庭的收入、住房等情況進行跟蹤復核,并根據年審結果及時調整保障方式,不符合條件的及時進行清退。
保障規劃 即將開啟
近幾年來,青島市保障性住房建設在建設規模、資金投入、保障數量等方面超過了歷史上任何一個時期,實現了歷史性突破。近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公布了“2012年中國人居環境獎”獲獎名單,青島市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榮獲“中國人居環境范例獎”,這是此次全國唯一獲此殊榮的保障性住房項目。
截至2012年末,青島市已累計通過各類保障性安居工程解決和改善了32.2萬戶家庭的住房困難問題,中低收入群體的住房困難問題明顯緩解,其中通過保障性住房解決和改善了約18.4萬戶,通過舊城區和城中村改造解決了13.8萬余戶,全市住房保障覆蓋率達到16.1%,其中主城區已達到23.9%,提前完成國家要求的任務目標。眾多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夢”在青島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持續推進下得以實現。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報告精神,加快創建宜居幸福城市的步伐,青島市目前正在加緊編制新一輪住房保障發展規劃。新的規劃期,青島市將繼續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和供應力度,逐步建立完善以公共租賃住房為主體的住房保障體系。加快實施危舊房改造,計劃利用五年時間,改造危舊房約5萬戶,預計至“十二五”末,將在目前主城區住房保障覆蓋率超過20%的基礎上,力爭全市的住房保障覆蓋面將達到或超過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