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對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等自然生態空間進行統一確權登記,形成歸屬清晰、權責明確、監管有效的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建立空間規劃體系,劃定生產、生活、生態空間開發管制界限,落實用途管制。健全能源、水、土地節約集約使用制度。健全國家自然資源資產管理體制,統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完善自然資源監管體制,統一行使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 “從產權角度討論自然資源的使用性,這在我國環境政策中,還是第一次。”環保行業資深學者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從自然資源的產權角度去界定自然資源的使用,規范相關企業在生產經營中對自然資源的占有,以及相關地方政府對自然資源的評估與利用,將會使環境保護的步伐向前邁進一大步。 “自然資源產權的界定,是從所有權上對自然資源進行界定,這也就意味著相關使用資源的主體,無論是企業或者地方政府,都必須考慮到自然資源的產權效率,這樣的話便可實現使用主體在使用資源進行經濟活動時的新測算、新方法,也就為新型資源經濟的提速提供了可能。”中國環境科學學會環境法分會副會長、北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副局長常紀文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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