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尚希: 十八屆三中全會在財稅方面有以下亮點:一是財政職能的新定位,強調財政是國家治理的基礎和重要支柱,而不只是經濟的一個環節;二是把財政提升為國家長治久安的“制度”保障,而不僅僅是拿錢的;三是“法”字當頭,解決法與財兩張皮的問題;四是穩定稅負,意味著今后稅收與GDP增長同步,給了一顆定心丸。 孫立堅: 十八屆三中全會報告十分全面,尤其是“協調、務實、惠民”的印象最為深刻:1.通過政治改革、經濟開放和法制建設提高國家凝聚力,從而協調好政府和市場、中央和地方、城市與農村、內部和外部等各種復雜的利益和互動關系。2.調動一切可以調動的力量,廣開市場渠道,打造強大中國經濟。3.改善民生是前提。 尹中立: 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意味著土地制度改革將進入快車道,也意味著政府壟斷土地一級市場的局面將成為歷史,土地價格形成機制將出現根本性的變化。簡單來說,房地產市場進入了一個新的轉折點。 易鵬: 三中全會公報中沒有提戶籍等城鎮化相關制度改革,其實是因為三中全會公報更多提的是宏觀原則,不會細化到具體政策。但其中提到了公共服務均等化,就是對戶籍制度改革的回應。戶籍是名,公共服務均等化才是實。 徐彪: 城鎮化的關鍵是農民進城,農民進城的前提是有錢。錢從兩個地方來,一個是工資性收入,三中全會公報提出“形成以工促農、以城帶鄉、工農互惠、城鄉一體的新型工農城鄉關系”。還有一個是財產性收入,公報提出“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推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和公共資源均衡配置”。 董登新: 十八屆三中全會給出了全社會改革精神的大思路及大方向,內容涉及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民主政治、先進文化、和諧社會、生態文明等五個方面。不難預期,全會之后,國家各部委應該會立即著手制定相應“體制改革決定”,類似于中國社會保障體制改革決定、中國金融體制改革決定等行業性或區域性的頂層設計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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