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屆三中全會將于11月9日-12日在京召開,國資國企改革也迎來新動向。“目前正在認真準備國資國企改革方案,爭取三中全會后盡快出臺,形成上下聯動的改革局面。”日前國務院國資委副主任黃淑和透露。
事實上,國務院研發中心提交的“383”方案已將國資改革列為八大改革之一,從國企公司制改造、國企分類監管到建立一批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基金等方面進行了建議,引發專家學者熱議。因此,為進一步理清國資國企改革思路,《金融投資報》記者采訪了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國有經濟研究室主任文宗瑜、國企改革專家周放生。
《金融投資報》:國資國企改革重點是什么?
文宗瑜:如果說十年前2003年開始的國企改革是針對中小型國企的,那么這一輪的國有企業改革更多的是針對大型特大型國企,主要集中在隸屬中央政府的央企,以及隸屬各個省市直轄市的地方國有企業,應該說規模很大,央企資產已上萬億,地方國企資產規模也達幾十億幾百億。
周放生:這一輪國企改革的關鍵詞應該是“市場化”。盡管我們已經進行了三十多年的市場化改革,但是國企市場化程度仍然比較低,因此這一輪的改革方向是進一步市場化。《金融投資報》:改革的方向和思路是怎樣的?
文宗瑜:我覺得應該包括三方面:一是,央企包括地方大型國企要向民營企業開放,如石油石化、電信、鐵路等領域;二是國企可能從一些領域退出,很多領域并不適合大型國有企業,這就涉及國有資產的出售和國有股權的減持問題,包括一些繼續保留國有資產的領域可能降低國有股的控股比重,很多領域并不需要國有股權保持在60%及以上的份額,只需要保留30%左右就夠了;三是可能要涉及大型特大型國企的產權多元化改革,允許非國有資產參股甚至控股大型特大型國企。
另外,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大的方向,應該是在某些領域加快國有資產出售和國有資本的退出,然后將回籠的資金用于支持中國社會保障體制的完善,遵循“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則。
周放生:這一輪國企改革方向是進一步市場化,包括兩方面:一是國企經營方式的市場化,二是國企制度體制的市場化。第一個問題經過30年的改革,已經大體解決了,而第二個問題其實從上個世紀90年代初期就已經開始,包括四川在內那時開始解決的是地市級以下的中小國企市場化,但國有大型企業市場化還遠未解決,這就涉及九個方面:一是產權制度改革,要解決國有企業母公司實現由國有獨資公司改制為混合所有的股份公司或股份制企業,完全競爭性領域國有股控股比例要下降到40%以下;二是公司治理改革;三是考核制度改革;四是薪酬制度市場化;五是投資體制的市場化;六是并購重組市場化;七是企業管理市場化;八是虧損國企或資不抵債的國企要市場化退出;九是用工制度市場化。
《金融投資報》:如何看待國企分類監管的問題?
文宗瑜:分類監管將來涉及到國資委未來職能定位和管理模式的問題。這次改革也涉及到國資委,涉及中央和地方的國資委職能定位問題,可能更多的需要在三中全會之后出臺具體的政策,進行更多的探索。
周放生:我認為,分類監管這個方向應該是對的。因為國企的功能性質差別很大,應該把競爭性和非競爭性分開,競爭性完全放開,完全市場化,而非競爭性主要指的是自然壟斷的和公益保障的,這部分應該根據壟斷的特性和公益保障的外在價值、社會價值,對它的管理方法、考核辦法、干部任命方法等都應該與競爭性的分開,不應該一刀切,而是進行分類管理。
《金融投資報》:“383”方案建議參照新加坡淡馬錫資產管理共同模式,此建議能否實現?
文宗瑜:我認為,新加坡的模式與中國國情差很遠,新加坡是一個很小的國家,只相當于中國的一個城市,但中國的國資規模比淡馬錫的資產規模大了成千上萬倍,我覺得拿這樣一個只相當于中國一個城市規模的國有資產管理模式來套用中國如此大規模的國資管理,不太適合。
周放生:這個問題的實質是把國有資本監管職能和股東職能分開。現在的國資委是雙重職能合一,以后應該分開,將來國資委只是監管,股東職能更多地交給基金或者是投資控股公司,比如把國有股分散到養老基金、扶貧基金、教育基金等。總的來說,建立一批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基金,方向可以,但具體的操作需要研究和探索。
《金融投資報》:如何理解“國資改革也是民企的機會”?
文宗瑜:我認為國資改革包含了這樣一個導向,原來國資壟斷的領域向民資開放,但民資的進入需要一個過程,不能說一改革民企就馬上有機會了,需要慢慢進入,增強自身競爭力。從中長期趨勢來看,比如5-10年,肯定會拓展民營資本發展空間,但短期來看,不能過于樂觀,像石油石化、鐵路等領域,想進去確實很艱難,不是馬上就像撿到金子一樣。
周放生:這是毫無疑問的,因為國企改革尤其是競爭性領域的改革,本質上就是要民營企業進來,這就是民營企業的機會。首先是進入競爭性領域,有些企業規模比較大,可能需要分拆,如果是壟斷性行業需要國家專門制定法律政策,有些大型壟斷企業也需要分拆;分拆之后,先小后大,先易后難,逐步進入,應該也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