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新華社“中國網事”記者就新快報記者被長沙警方以“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刑拘一事致電中國記協。中國記協相關工作人員表示,《新快報》22日已將此事告知中國記協,中國記協隨后從湖南、廣東兩地宣傳部門了解了相關情況,已介入調查。
23日,《新快報》頭版頭條以“請放人”三個大字為題,要求長沙警方釋放其記者陳永洲。新快報稱,記者陳永洲因報道中聯重科財務問題被長沙警方跨省抓走,罪名是涉嫌損害商業信譽。
據悉,今年5月27日,《新快報》刊發了記者陳永洲采寫的《中聯重科再遭舉報財務造假記者暗訪證實華中大區涉嫌虛假銷售》一文,報道了A、H股上市公司中聯重科去年在華中大區涉嫌銷售造假。
“我們確實是報了案,但案件后面都是在司法層面進行,中聯方面不方便多回應。”10月23日中午,中聯重科董事長助理杜峰回應《新快報》記者陳永洲被長沙警方帶走一事。他表示,關于陳永洲,此事已經立案,案情的具體的情況后期會有公安機關向外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