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變身外資企業的水井坊,在行業調整期內已經失去了昔日的輝煌。如今,身陷困境的水井坊又因涉嫌信息披露違規遭到四川省證監局的責令整改。 在資深白酒專家肖竹青看來,被外資收購的水井坊近幾年業績表現一般,其品牌也在邊緣化,這是十分可惜的事情。而作為一家公眾公司,水井坊在信息披露方面應該嚴格遵守證券法的相關規定,只有信息披露完整才能保證投資者的利益。 10月10日晚間,水井坊發布公告稱,公司于2013年10月8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四川監管局下發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 根據公司公告顯示,水井坊在2011年1月21日向上海糖業煙酒(集團)有限公司(簡稱上海煙糖)轉讓四川全興酒業有限公司(簡稱全興酒業)40%股權之前,曾在2010年12月23日,與全興酒業、四川成都全興集團有限公司及上海煙糖簽訂了合作框架協議及合作備忘錄(簡稱四方協議),約定了公司在轉讓全興酒業
40%股權后在技術、人員支持和避免業務競爭等方面的義務。而水井坊公司僅公告了股權轉讓事項,未披露四方協議,信息披露不完整。 四川證監局表示,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和《證券期貨市場監督管理措施實施辦法(試行)》的規定,現要求水井坊對四方協議的內容進行補充披露,對協議的決策及履行情況進行自查并披露。并在2013年10月18日前,向四川證監局提交書面報告,詳細說明整改落實情況。 對于水井坊存在信息披露不完整一事,開源證券高級策略分析師楊海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信息披露不完整會給投資者造成誤判,從而影響其投資決策,因此,上市公司應該認真對待信息披露問題。 另外,水井坊公告中也表示,公司將按照四川證監局的要求,對四方協議的決策及履行情況進行自查,并對自查情況及四方協議內容予以披露。 對于上述情況,一位從事證券方面的律師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目前監管層越來越重視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問題,水井坊未披露“四方協議”是疏忽大意還是有意為之,目前不好說。但是不管怎樣,水井坊應該嚴格自查,保證以后不再發生類似的事情。 對于本次信披違規,水井坊董秘張宗俊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稱,公司信披不完整,非有意隱瞞。 而在業內人士看來,水井坊正式完成股權轉讓變身外資企業后,公司管理層變動較大,同時銷售人員紛紛跳槽,公司可以說處于動蕩時期。而信息披露不完整也表明了該公司在管理方面存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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