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今日召開例行新聞發布會,商務部新聞發言人沈丹陽表示,經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授權國務院,在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內暫時調整有關法律規定的行政審批,將從2013年10月1日起實行。 沈丹陽介紹,7月3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并通過了《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8月17日,國務院批準設立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范圍涵蓋了上海市外高橋保稅區、外高橋保稅物流園區、洋山保稅港區和上海浦東機場綜合保稅區等四個海關直屬監管區域,總面積為28.78平方公里。8月3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授權國務院,在試驗區內暫時調整有關法律規定的行政審批,決定從2013年10月1日起實行。 沈丹陽表示,目前,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各項籌備工作正在有序進行中,待國務院對整體方案的正式批復文件下達以后,應該就可以很快正式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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