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華聞傳媒發布公告稱,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東上海倚和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簡稱“上海倚和”)分三次對公司股票進行短線買賣,均違反了《證券法》第四十七條及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現將上海倚和違規買賣公司股票的短線交易所得收益收歸公司所有。 因自身資金需要,上海倚和自2013年7月17日起至2013年9月5日通過大宗交易和競價交易方式累計賣出公司股票3308.00萬股,均價12.37元/股,最高價14.45元/股。2013年9月6日,由于上海倚和工作人員操作失誤先委托買入公司股票30.00萬股(將“賣出”操作成“買入”),最終以均價14.83元/股,最低價14.80元買入公司股票30.00萬股,構成一次短線交易;因買入股數與總持股數量相比較小,上海倚和未能及時發現,隨后再委托賣出公司股票,以均價14.70元/股,最高價14.84元/股累計賣出公司股票67.33萬股,再次構成短線交易;2013年9月9日,上海倚和再以均價15.08元/股,最高價15.08元/股累計賣出公司股票20.00萬股,再次構成短線交易。截至2013年9月9日,上海倚和持有公司股票6834.01萬股,占公司總股本比例為5.02%。 本次買賣公司股票行為發生后,公司董事會再次向所有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東、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提醒告知了相關規定,要求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嚴格規范增持、減持公司股票的行為,謹慎操作,切實管理好自己名下的股票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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