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市場監管的一個尷尬現實是,盡管機構設置增多、隊伍規模擴大、物質保障增強,但市場無序、低效仍未得到根本扭轉。《經濟參考報》記者對全國10多個省份的基層執法人員走訪發現,直接原因在于執法層面的“外耗、互耗、內耗”三重矛盾突出、執法人員苦嘆“法律亂、部門纏、執法難”。
外耗:“每個案子都有人打招呼”
“幾乎每一個案子都有人打招呼。”上海市一名基層質監局局長說,有一次他查到一批含瘦肉精的牛肉,源頭追溯到東北地區某個鎮,當地鎮政府不僅找到他本人進行“公關”,還“活動”到上海所在區領導“打招呼”。“幸虧我是垂直管理的,能頂住壓力按規定對商戶進行了處罰。”這位質監干部說。
造成地方政府和監管部門沖突的直接原因令人啼笑皆非。這位質監局局長說:“地方政府的考核規定,轄區一旦發現有毒有害窩點,不管是執法人員主動查出來的還是被動發現的,都要對地方政府進行扣分。”這就逼得地方政府寧可當“鴕鳥”,動員執法部門“少管事”。就算發現違法案件,寧可“偷偷趕走”,也絕不“法辦”。在各地,一些不合理的考核標準驅使地方政府阻撓垂直監管部門“動真格”,對那些沒有實行垂直領導的監管機構來說,外部環境更差、執法更難。
記者在多地采訪時發現,諸如此類的一些地方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從地方利益、部門利益出發干擾監管機構履職,使監管部門有時“不敢管”的現象十分普遍。這些“潛規則”的存在,從外部對執法效能形成了消耗。
據多地基層執法人員反映,工商、質監部門實行省以下垂直領導后,一定程度上減少了地方保護主義對執法行為的影響,但在實踐中,仍在一定程度上受制于地方政府,形成事實上的“雙重領導”,當涉及地方稅收大戶或影響到“招商環境”時,執法工作就會有一定壓力。
“外耗”的另一個表現在于,有的法律法規執行性比較差、行政強制權偏弱等因素使監管部門對一些違法行為深感“管不了”。
山東省工商局法規處副處長李坤表示,《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對鍋爐、電梯、大型游樂設施等特種設備規定了取締的方式。但如何取締則沒有操作性,還規定“責令整改直至吊銷營業執照”,可現在執照根本不值錢,今天吊銷明天再辦。
在基層,有的執法部門不僅遭遇“不敢管”、“管不了”的困惑,還面臨沒有法律授權下的“胡亂管”的尷尬,分散了執法隊伍的精力。記者在云南省瑞麗市發現,當地工商局不僅負責管理市場流通秩序,還承擔了“推廣避孕套、預防艾滋病”的工作,該局有關負責人對此也無可奈何。
互耗:職能部門“互為壁壘”
一些基層干部反映,同為監管部門,執法精力除了被“外耗”分散,還因職能交叉纏繞、信息割裂等因素,導致監管力量難以形成合力,執法“規模效益”低下。
《經濟參考報》記者在調研時發現,基層工商、質監、衛生、旅游等有部分市場監管職能的部門常常在地方政府牽頭下組建聯合監管執法機構,但相關部門反映,由于缺乏有效協同,不同部門在聯合執法時“決策拍腦袋、執行拍胸脯、出事了拍屁股”的情形時有出現,作為單個執法主體,很難從不同部門之間層層纏繞的責、權、利“亂麻”中辨明工作目標。
浙江省義烏市是我國國際貿易綜合改革試點地區,物流業發展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改革成敗。為此,當地曾在2012年舉辦“長三角物流論壇”探討全行業的規范發展。當時因主管物流業而受邀參加會議的,上海市是商務部門、江蘇省是經信委,而浙江省是發改委。“不是一家人,但進了一家門”。據義烏市現代物流發展辦公室副主任何福龍回憶,“因為沒有一個‘婆婆’,繞來繞去,參會的人基本聊不到一起”。
各部門職能分散不僅導致決策效率低下,職能交叉、互相制衡,甚至使部門間“互為壁壘”。以至于有地方執法人員抱怨:“現在各個部門間老是拉拉扯扯,市場怎么管得好?”
記者在一些地方看到,當地僅投訴熱線就有20多個,資源浪費多,維權效率低。內蒙古商務廳一名負責人表示:“感覺現在市場成長得像高中生,各部門管理水平還是小學生。”
內耗:單位領導“不行也行”
《經濟參考報》記者在調研時發現,省級、地市級部門主要批評“外耗”、“互耗”現象,而地方縣級部門則對“內耗”問題產生較嚴重的不滿情緒。
一些基層執法人員反映,基層“執法難”,根子在“內部亂”。由于基層監管部門權力相對集中、外部監督不足,一些單位領導瀆職侵權,普通干部消極懶政現象成為“內耗”的主要表現。
首先是單位領導權力缺乏監督,“不行也行”,甚至走上犯罪道路。日前,湖南省藥監局副局長劉桂生等26名醫藥監管人員因對劣藥從輕處罰而被一次性查處。他們分別掌握了藥品生產和經營許可審批、藥品質量監管、藥品質量層次認定、藥品價格認定等重要行政職權,能直接影響到藥企生存,于是大肆以權謀財、徇私枉法。劉桂生供述,由于權力集中和監管缺失,他在分管范圍內可“自己說了算”。
“領導在搞‘內耗’的單位,秉公執法真難”,一些基層執法干部接受記者采訪時坦言,“遇到這種領導,自己要么被排除在利益圈子之外,啥都不知道,要么就被拉入伙,啥都不敢說。”
其次是干部人事制度在與社會環境“脫節”,一批基層干部感到“沒指望、沒前途”,從而消極懶政。
在記者走訪的許多縣市,基層執法人員普遍反映患上了“副科病”,即提拔到副科級后,仕途遇到了“天花板”。云南省一名基層工商局副局長已經參加工作17年,在2002年就到了副主任科員級別,盡管此后10多年他再也沒被提拔,他仍認為自己“非常幸運”,因為當地整個工商局就一個正科級崗位。
浙江、福建的多位基層執法人員坦言,在當前中央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改革的同時,要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在國內貿易飛速發展、市場變化萬千的當下,如果干部人事制度安排跟不上時代,基層執法部門能否盡心盡力履行職責,就要打一個大大的問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