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寧波聯合出臺一紙股權激勵計劃。在這份涉及848萬股的限制性股票激勵方案中,授予價為3.18元/股,不及當前股價的一半,如此“厚道”的價格,幾乎就是給激勵對象發“紅包”。而能夠享受這份厚禮的僅有4人,
而與此同步推出的寧波聯合二股東杭州盛泰聯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杭州盛泰聯)的減持計劃更引人關注,杭州盛泰聯表示股權激勵通過董事會審核后,將擇機清倉其持有的寧波聯合股票。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杭州盛泰聯其中幾位股東恰好是此次寧波聯合股權激勵對象。此前有媒體報道稱,之前高管一直借道杭州盛泰聯悄悄買入上市公司股票來規避監管。此舉若被證監會認定違規,股權激勵能否順利實施仍存懸念。
股權激勵引發二股東清倉
寧波聯合激勵草案顯示,此次激勵計劃將采用發行限制性股票的方式進行。激勵計劃所涉及的標的股票為848萬股,占股本總額的2.8%。激勵對象共計4人,均為公司高管,分別是總裁王維和、副總裁戴曉峻、副總裁周兆惠以及董秘董慶慈,分別獲得302萬股、182萬股、182萬股和182萬股。
相比這份股權激勵草案,眾多投資者更關注的是一則有關二股東杭州盛泰聯擬減持的公告。杭州盛泰聯稱,自寧波聯合董事會審議通過《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之日起2個交易日后,將擇機減持其持有的寧波聯合股票,直至減持完畢。之后,杭州盛泰聯將解散清算。
此前有媒體報道稱,寧波聯合高管在外成立新公司(杭州盛泰聯)并悄悄買入上市公司股票。資料顯示,杭州盛泰聯注冊資本為1500萬元,法定代表人為王維和,其他股東包括有戴曉峻、周兆惠以及董慶慈等。也就是說,寧波聯合4位股權激勵對象恰好全是杭州盛泰聯的股東。而杭州盛泰聯成立以來,一直悄悄買進上市公司股票,截至去年末,已累計持股976.61萬股。
對于此次二股東擬清倉的原因,公司董秘辦工作人員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就是為了整合,授予激勵股票后,股票會越來越多,可能他們認為股票太多也沒必要。”
但有分析人士稱,由于杭州盛泰聯的存在,寧波聯合飽受非議,有投資者認為公司高管暗地里可能利用杭州盛泰進行內幕交易。而此時出臺的股權激勵恰好給杭州盛泰聯一個時機,上市公司高管暗地里持有的股票可以放到明處。
高管借道持股涉嫌信披違規
由于寧波聯合高管對公司的運營情況了如指掌,甚至有左右公司經營的能力,引發投資者質疑杭州盛泰聯存在的動機。
寧波聯合對此澄清稱,公司管理層通過設立團隊公司,買入寧波聯合股票并長期持有,是基于對公司的長遠發展抱有信心,有利于保持公司核心經營團隊的穩定性,進一步優化公司治理結構。
另外,寧波聯合表示,杭州盛泰聯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尚未達到5%,且買入后尚無賣出行為。而在杭州盛泰聯持股數量進入本公司前十大股東時,公司已及時在2012年第三季度報告中按規定進行了披露。
不過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上市公司董監高持股變動情況是通過上交所網站的上市公司誠信記錄欄目予以詳細、及時披露的。但寧波聯合高管通過杭州盛泰聯買賣公司股票,投資者無從知曉其持股變化。
上交所《股票上市規則》第3.1.6條規定,“上市公司高管任職期間擬買賣本公司股票應當根據相關規定提前報本所備案;所持本公司股份發生變動的,應當及時向公司報告并由公司在本所網站公告。”
河北功成律師事務所薛洪增律師對記者表示,寧波聯合幾位高管這種巧妙避開披露規定的行為有信披違規的嫌疑,畢竟上市公司高管成立的公司買入該上市公司股份未進行公告,但是否違規還需要證監會認定。上海杰賽律師事務所王智斌律師也表示,這些股份實際是合并在自身名下的,應該披露。
但在寧波聯合的澄清中,對于高管通過杭州盛泰聯買入股票并未及時公告一事避而不談。
上述分析人士表示,如果此舉被證監會認定違規,那么此次股權激勵能否順利實施仍有懸念。
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試行)》,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證監會予以行政處罰的,不得實行股權激勵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