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中國人民銀行表示,按照《征信業管理條例》的相關要求,人民銀行決定將信托公司貸款信息全面納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并對其提供信用信息服務。此外,對于金融機構從事的委托貸款業務,人民銀行正在積極研究相關方案,擬將其信息盡快納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
據新華網報道,據悉,對于已接入數據庫的信托公司,人民銀行將要求其報送全部貸款信息,確保信息報送及時、準確、完整,并取得信息主體的授權等。對于尚未接入數據庫的信托公司,將加快接入進度,實現對信托機構和信托貸款業務的全覆蓋。
近年來,我國信托貸款業務呈快速增長趨勢。信托貸款在支持實體經濟發展、提升金融服務效率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也存在貸款風險偏高、部分交易信息不透明等問題。
人民銀行表示,將信托貸款信息全面納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有利于進一步提升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服務水平,有利于信托公司加強自身風險管理,也有利于各類金融機構防范金融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