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進口汽車的價格問題引發熱議。消費者發現,進口奔馳350在國內的報價為139.8萬元人民幣,但在海外零售價折合人民幣僅56萬元左右;寶馬X5在國內報價為88萬元左右,而海外折合人民幣僅30多萬元。價格差距如此大,真的僅僅是稅收的原因嗎? 自中國加入WTO之后,進口汽車大量的涌入國內汽車市場。2005年國家出臺了《汽車產業政策》和《汽車品牌銷售實施管理辦法》,辦法規定,進口車銷售需獲得廠家授權,此后國內沒有獲得汽車廠家品牌授權的進口車貿易公司全部退出一級市場。為了能夠實現價格控制,幾乎所有的進口車生產廠商都把品牌授權給了獨資或者絕對控股的在華銷售公司,這就是該品牌進口車在中國的總經銷商。 總經銷商的出現,實現了其對進口車資源、渠道及定價上的一家獨大,而作為一個全面掌控者,他們為自己預留了最豐厚的利潤,剩下的小部分利潤,就留給了分銷商公司。這一點,中國汽車協會也發布過研究數據:對一輛進口汽車的最終售價來說,生產和運輸成本占40%,各種稅費平均占比20%,總代理經銷商的利潤占30%,其他分銷商的利潤僅為5%。 其實,進口車總代理對于車價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在中國售賣進口車,之所以設立總代理,原本是汽車企業必須自建渠道、售后服務,但同時,總代理的存在也是汽車廠家把銷售渠道交給了別人,一家車企只設一個總代理,那經銷商賣什么價格就由總代理定,經銷商根本沒法談價格。 由于總代理掌握了價格,就算各經銷商為了應對競爭而打價格戰,也很難有所作為。一位汽車企業總裁說:“一方面因為留給他們的利潤空間本來就不夠,另一方面總代理為了維持市場壟斷地位,往往會設置最低銷售限價,二級經銷商一旦突破底線,就會受到嚴厲處罰,因此,外商在華銷售一輛進口汽車的平均利潤,幾乎等于10輛國產汽車。” 在《汽車品牌銷售管理實施辦法》的修訂上,一直有兩股力量在較勁,一個是以經銷商、有形市場和流通協會為代表的力量在積極推動,一個是以跨國公司為首的既得利益集團阻撓。所以,政府在修訂時,也很難平衡各方利益。 有人提議部分恢復之前的平行進口權,以打破壟斷,但卻遭到廠家的反對,甚至很多跨國公司以消費者買到問題車輛后難以追溯等售后服務問題所導致的嚴重后果提出抗議,這就使得新《辦法》遲遲無法出臺。既然政府主管部門內部意見沒法統一,修訂后的《辦法》出臺也只能遙遙無期,而這樣的結果,正是跨國公司以及各大汽車銷售公司的老總們樂于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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