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國計劃新開工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630萬套,目前已開工500萬套。然而近期發布的一些審計報告卻暴露出資金挪用的現象和保障房空置的窘況。
有關專家呼吁,保障房的建設,不僅要建好,更要管好。
1至7月全國開建500萬套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8月9日發布消息稱,截至7月底,2013年全國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已開工500萬套,基本建成280萬套,分別達到年度目標任務的79%和59%,完成投資6200億元。
除了加快落實年度建設任務外,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在部署2013年保障房建設管理工作時,還要求2013年底前,地級以上城市要明確外來務工人員申請住房保障的條件、程序和輪候規則。到“十二五”期末,力爭基本完成集中成片棚戶區改造。
去年專項資金被挪用58億
審計署9日公布了2012年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蹤審計結果,顯示貴州、湖南、甘肅等27個省區市的100多個城市存在種種違規問題。
審計報告顯示,360個項目或單位挪用保障性安居工程專項資金57.99億元,用于歸還貸款、對外投資等非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支出。除此,600余畝保障房用地被違規用于商業開發等用途,近2.4萬套保障房被違規出售或挪作他用,近12萬戶家庭違規享受保障房。
同時暴露出來的還有保障房空置的尷尬:一邊是中低收入群體期盼早日實現“安居夢”,一邊是大量保障房空置“遇冷”窘境。經過幾年“高速”建設,保障房進入“產出”高峰,但一些地方保障房入住率低,“民心房”屢遭尷尬。
要數量,更要質量
一方面是保障房建設的熱火朝天,另一方面卻是保障房建設中的各種亂象——挫傷的不僅是政府的形象,還有望眼欲穿的民心。
“保障房建設,不能 重量不重質
,更不能完成數量任務就萬事大吉。”上海市房地產科學研究院副院長嚴榮認為,針對一些地方出現的“重建設輕分配”現象,必須通過制度設計進行嚴格約束問責,同時還應進一步降低保障房申請門檻。
保障房閑置的重要原因是配套基礎設施或公共服務設施不完善。專家表示,保障房建設選址布局應“以需定建”。應在城區商品房中配建一定比例保障房,解決目前部分保障房位置偏僻、環境不好、配套設施不齊全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