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網站消息,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日前發布關于進一步推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小化工企業關閉工作的通知,通知強調,各地區要突出關閉小化工企業工作的重點,首先關閉城鎮人口密集區內和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小化工企業。全文如下: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
進一步推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
小化工企業關閉工作的通知
安監總廳管三〔2013〕10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近年來,在地方各級政府的高度重視下,各地區積極開展安全距離不足、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突出、本質安全水平低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小化工企業關閉工作,取得了積極進展,有力促進了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為進一步推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小化工企業關閉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加快小化工企業關閉工作的重要性。小化工企業普遍存在著工藝落后、裝備簡陋、規模較小,耗能高、污染重、效益差、布局不合理、沒有正規設計、安全距離不足、自動控制水平低、操作人員專業素質低、安全管理水平差等問題。不適應產業結構調整、打造中國經濟升級版的要求,不適應加快城鎮建設進程的要求。據統計,90%以上的化工事故發生在中小化工企業,給廣大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公共安全構成很大損害和威脅,不符合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的要求和生命至上的理念。因此,為實現我國化工行業和危險化學品領域安全發展,必須抓住當前經濟轉型升級的有利時機,加快淘汰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小化工企業。
二、徹底查清小化工企業底數,確定并公布關閉企業名單。各地區要結合當前開展徹底安全生產大檢查,全面摸底排查本轄區內安全距離不足、沒有正規設計、工藝落后、裝備簡陋、沒有裝備自動化監控系統、重大危險源監管措施不完善、安全生產隱患嚴重和安全責任制不落實、制度不健全、制度執行存在嚴重漏洞、安全管理水平差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小化工企業基本情況,建立小化工企業檔案。在全面分析和評估每個企業安全生產狀況的基礎上,確定擬關閉企業的名單,并向社會公布。列入關閉名單的企業要制定關閉工作計劃和方案,并抓緊組織實施。
三、突出重點,加快推進小化工企業關閉工作。各地區要突出關閉小化工企業工作的重點,首先關閉城鎮人口密集區內和涉及“兩重點一重大”(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小化工企業。對擬關閉的小化工企業,地方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加快工作進度,依法提請當地人民政府盡快批準并實施企業關閉工作。要充分運用行政許可、安全生產標準化、自動化控制改造、提升本質安全水平專項行動、事故查處、安全生產大檢查等手段,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推動依法關閉小化工企業,促進化工行業和危險化學品領域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
四、充分利用好中央財政關閉小企業補貼政策。地方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按照《中央財政關閉小企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財企〔2010〕231號)的要求,充分發揮危險化學品部門聯席會議的作用,積極協調配合本地區財政及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將不具備法律、行政法規、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的小化工企業關閉工作納入本地區關閉小企業年度工作計劃,并積極指導、協助關閉企業申請關閉資金補助,推動小化工企業關閉工作順利實施。
各地區在工作中如遇到新情況、新問題,請及時反饋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監管三司(聯系人及電話:范景春,010-64464016、64463356〈傳真〉)。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
201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