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晚間,*ST河化發布了《關于收到廣西證監局警示函的公告》,根據公告內容顯示,近日,公司收到了中國證監會廣西監管局發來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2013〕2號《關于對廣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究其原因是因為,廣西監管局發現公司業績預告存在重大差錯。2013年1月31日,*ST河化發布的2012年年度業績預告,預計盈利500萬元至1000萬元。2013年4月8日,公司發布了2012年業績預告修正公告,預計業績由盈利500萬元至1000萬元,修正為虧損1000萬元至2000萬元。 由于,業績預告發生重大變臉,一是,未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要求對期末存貨集體減值準備。公司2012年年底、2013年一月份的甲醇、尿素銷售均價都低于2012年年底甲醇、酵素庫存成本,但公司至依據經驗判斷預計甲醇、尿素銷售價格將上漲,而沒有確鑿的證據為基礎對庫存甲醇和尿素進行計提減值準備,導致業績預告少提甲醇和尿素減值準備655萬元和485萬元;二是,未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要求對固定資產計提折舊。2012年,公司部分在建工程和固定資產達到可使用狀態后未及時入賬,延期入賬后未按照規定補提折舊費用,導致業績預告少提折舊費用219萬元;三是,公司未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要求分攤生產成本。2012年,公司將部分尿素生產成本全部歸入在產品成本,未按照經驗比例在完工產品成本和在產品成本之間的分攤,導致業績預告少轉主營業務成本721萬元。 因為上述三項原因,公司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二條、第三十二條、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13]42號的有關規定。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九條的規定,廣西監管局決定對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監督管理措施。 對此,監管局決定對*ST河化采取出具警示函監督管理措施。并通告公司,應當在2013年8月31日前向監管局提交書面整改報告,監管局將組織檢查驗收。 根據4月25日*ST河化公布的2013年一季報顯示,公司營業收入1.92億元,同比減少18.94%;實現凈利潤428.28萬元,同比減少44.19%,基本每股收益0.0145元;凈資產收益率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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