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日前聯合下發文件,要求做好蘆山地震災后重建金融支持和服務。
文件要求,靈活運用貨幣政策工具,對災區實施傾斜和優惠的信貸政策。根據災區恢復重建的實際需求,增加對災區再貸款(再貼現)額度。對災區金融機構發放的支農再貸款在現行支農再貸款利率基礎上下調1個百分點,重點用于支持受災地區農房重建。對災區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執行傾斜的準備金政策,下調災區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存款準備金率1個百分點。適當調整災區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宏觀審慎政策參數,支持增加災區恢復重建的信貸投放。
著重加強對災區重點基礎設施、中小企業、“三農”和因災失業人員等的信貸支持力度。對災區實行住房信貸優惠政策,降低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限和首付款比例。災區居民在災后購置自住房的貸款利率可適當下浮,下限為貸款基準利率的0.6倍,最低首付款比例為10%,具體利率水平和首付比例由商業銀行根據貸款風險管理原則自主確定。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各檔次均優惠1個百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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