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糖業近年來基本面的頹勢已經引發業界和投資者的普遍關注,除了公司解釋的“糖價下跌,成本上升”,是否還有其他深層次的原因?隨著《第一財經日報》調查的深入,記者獲取的南寧糖業與主要客戶股東簽訂的基于購銷合同的《股權出質設立登記申請書》,卻意外暴露了南寧糖業一筆最高質押債權額合計達3億元的“資金生意”。對于此信息,上市公司卻從未對外公開披露過。而這筆資金生意,牽出了不為人知的“鼎華系”。
在企業資產負債率高企、財務成本壓力巨大、業績連續下滑的背景下,南寧糖業卻騰挪巨資,利息收入的核算和去向均不明確,上市公司管理層的真實意圖究竟指向何方?
應收賬款畸高
作為國內制糖行業最大的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南寧糖業年糖產量約占全國食糖總產量的5%。但就是這樣一家大型糖企,近年來卻陷入一個怪圈:對于糖價此起彼伏的行情,公司業績總是表現為“跟跌不跟漲”,以致股價長期低迷,近來甚至步步逼近8年低位。
公開信息顯示,2010年至2012年三個會計年度南寧糖業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分別為18386萬元、8608萬元、-31031萬元。另外,公司發布2013年中期業績預告稱,1月~6月將虧損11300萬~12600萬元。而如果連續兩年虧損,上市公司將“披星戴帽”。
細究南寧糖業各年財務報表,公司前五大客戶較為集中,應收賬款畸高,似乎與行業現狀背離。
歷年年報數據顯示,
2010年年末、2011年年末、2012年年末南寧糖業應收賬款余額分別為68072萬元、54832萬元、20297萬元,雖然逐年回落,但絕對金額仍然較大。
“貿易商去糖廠拿貨一般都是現款結清,從無賒賬的情況發生,糖廠對貿易商的管理模式一直是款到發貨,尤其是前幾年糖價不斷走高、市場供不應求的情況下,絕無可能在糖廠賒賬!比A東地區一家知名的糖業經銷商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經銷商對下游客戶即使允許一部分賒賬,但該部分賒賬必須要支付一定的利息,賒賬的利息收入也構成經銷商的一部分利潤。”
而與業界觀點截然相反的是,南寧糖業對其經銷商似乎格外“大方”,2010年末應收賬款余額高達68072萬元。
而2010年至2012年三個會計年度,公司前五大客戶占其全部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32.02%、40.10%、37.12%。南寧糖業近三年年報披露的前五大客戶中,除“天津娃哈哈宏振食品飲料貿易有限公司”(下稱“天津娃哈哈”)為知名企業娃哈哈集團旗下的分公司,以及廣西華洋糖業儲備中心(下稱“糖儲中心”)為國有收儲機構外,其他幾家如南寧同歡商貿有限公司(下稱“南寧同歡”)、南寧糖海商貿有限公司(下稱“南寧糖海”)、廣西糖好商貿有限公司(下稱“廣西糖好”)似乎都為“籍籍無名”的貿易商,就連網絡上也很難搜索到相關企業的信息。而公司官網披露的大客戶如可口可樂、百事可樂、王老吉[微博]等,則從未在其年報披露的大客戶資料中出現。
更為巧合的是,近三年來,除糖儲中心外,公司的前五大客戶也基本與應收賬款前五名客戶吻合。
而記者在查閱工商資料之后,發現自2010年以來上述南寧同歡等大客戶的同一控制人皆為“鼎華系”,包括但不僅限于前五大客戶,如南寧同歡、南寧糖海、廣西安億達商貿有限公司(下稱“廣西安億達”)、廣西糖好以及廣西鼎華商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鼎華股份”)。
“鼎華系”浮出水面
廣西紅盾網工商資料顯示,南寧同歡成立于2005年6月21日,注冊資本為300萬,注冊地址為“民族大道89號9樓B1”,法定代表人為馮鐵軍;南寧糖海成立于2005年6月17日,注冊資本為300萬,注冊地址為“民族大道89號9樓C1”,法定代表人為阮少隊;廣西糖好成立于2010年6月,注冊資本3000萬,注冊地址為“民族大道89號9樓A1”,法定代表人為黃元寧。而且,巧合的是,南寧糖業上述三家大客戶均注冊在同一個地方:“民族大道89號9樓”。
工商資料顯示,南寧糖海的股東結構為,阮少隊出資120萬元,出資比例為40%;廖健怡出資27萬元,出資比例為9%;鼎華股份出資153萬元,出資比例為51%。南寧同歡的股東結構為,馮鐵軍出資120萬元,出資比例為40%;廖健鳴出資27萬元,出資比例為9%;鼎華股份出資153萬元,出資比例為51%。而根據南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資料,上述個人股東,如廖健怡、阮少隊、馮鐵軍等人的社保繳納單位皆為鼎華股份。
而鼎華股份的工商內檔則顯示,公司前身南寧鼎華商業有限責任公司是2001年12月20日經南寧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批準,由原南寧市糖業煙酒總公司整體改制設立的公司。鼎華股份股東由一百多名自然人出資設立,法定代表人為張麗銘。其前十大股東分別為張麗銘、張麗斌、黃元寧、張敏、馮鐵軍、阮少隊、鄭秀蓮、張麗生、王祖平、劉江。
而根據廣西紅盾網的資料,廣西安億達的法定代表人為張麗斌,廣西糖好的法定代表人為黃元寧,皆為鼎華股份的大股東。至此,“鼎華系”也悄然浮出水面。
從南寧糖業近三年披露的前五大客戶和前五大應收賬款對應客戶的情況看,2010年至2012年公司對“鼎華系”的銷售收入合計分別為100244萬元、150381萬元、76563萬元,分別占公司當年全部銷售收入的25.87%、35.61%、23.12%;而公司對“鼎華系”應收賬款的合計數分別為25955萬元、37983萬元、10657萬元,分別占公司當年年末應收賬款余額的37.20%、67.40%、47.80%。這些應收賬款金額和占比均根據公司年報披露的前五大客戶合計數來統計,由于公司前五大客戶之外還有大量“鼎華系”企業,因而各年對“鼎華系”的實際應收賬款余額和占比會更高。
而記者意外從有關方面獲得了鼎華股份的10份《股權出質設立登記申請書》,這些申請書顯示,出質人“張麗銘、張敏、張麗斌、黃元寧、馮鐵軍、阮少隊、鄭秀蓮、張麗生、莫哲、廖凱”將其持有鼎華股份的股權共計9233萬股,質押給南寧糖業;各出質人分別與質權人南寧糖業簽訂《最高額質押合同》,作為質權人與鼎華股份在“2011年10月起至2014年9月止”期間簽訂的購銷合同的補充協議。經記者測算,這10份《最高額質押合同》被擔保的最高債權額合計為人民幣3億元。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股權出質設立登記申請書》中南寧糖業方面的簽字代表人均顯示為李俊貴。
資料顯示,2008年11月,李俊貴當選為南寧糖業第四屆董事會董事長,任期三年;2011年11月,再次當選;2012年3月李俊貴辭任董事長之職。公司現任董事長為肖凌,任職起始日為2012年4月14日。
另類“放貸”謎團
今年一季報顯示,3月末南寧糖業凈資產近9.93億元,而上述質押合同最高債權額合計為3億元,占比超過30%。
針對上述《最高額質押合同》,記者采訪了一位資深會計專業人士,他認為從合同的內容來看,存在兩種可能,一是通過企業體外“小金庫”放款給股權出質人,但該合同的主合同是購銷合同,且合計金額巨大;由于上市公司信披制度較為嚴格,比較大的另一種可能性是南寧糖業充當了“銀行”的角色,以“應收賬款”的形式放款給鼎華股份。
但記者獲得的《最高額質押合同》并未標明利率,更未明確利息的收付方式和權利人。這是否一種上市公司的“金融創新”?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的監管規定?記者采訪了兩位行業專家。
上海一家合資券商的保薦代表人告訴記者,這種問題在很多行業都存在,從嚴格的法律形式上來說,可以得出“以變通方式進行貸款”的結論。但問題是現在企業之間進行借貸,雖然違反《貸款通則》,但卻普遍存在。不過,對此變相“借貸行為”,上市公司不進行公告則屬于信披違規。至于此行為中是否有上市公司高管個人利益的考慮,企業“放款”行“利益輸送”之實,則需要監管部門的認定。
另一家知名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則對記者表示,單從《最高額質押合同》來看,形式上屬于“履約擔!,屬合法行為,但要看是否有“損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東利益”的實質安排,如果有則涉嫌違法。
上述會計專業人士指出,在行業貿易商需現款拿貨的背景下,僅憑股權質押,就以應收賬款的形式“放款”給“鼎華系”最高3億元的額度。如果未明確“放款”的利率和收付方式,則資金成本實際上將由上市公司承擔。
而2012年南寧糖業發行公司債5.4億元,票面利率為7.25%。公司2012年年報顯示,去年全年南寧糖業財務費用支出達20157.54萬元。一季報顯示,截至2013年3月末,公司資產負債率為82.1%。
對于上述“質押合同”,記者并未在南寧糖業公開資料中尋找到蛛絲馬跡,而且公司定期財報也未披露這筆“借款”是否收取利息。因而,對于這筆巨款,上市公司能否收到“資金占用費”,或是進入“個人腰包”,都仍然是個謎。
對于公司業績下滑的深層次原因以及上述問題,本報記者致電南寧糖業董秘辦公室聯系采訪,但公司相關工作人員以“公司在即將公布中報之前三十日內為靜默期”為由,不接受媒體采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