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媒體近日報道稱,根據審計署數據,2012年4個省本級、17個省會城市本級打算用賣地收入來還的債務,本息共計2315.73億元,是實際賣地所得收入的1.25倍。
網民認為,隨著房地產調控持續(xù)趨緊,地方政府冀望通過“賣地還債”挺過債務危機越來越不可行,一旦巨額地方債務失控,風險之大不堪想象。有網民提出,解決地方債問題需要制度層面的改革,如完善財產稅制度,為地方政府建立穩(wěn)定的收入來源,改革“重政績考核、輕債務考核”的考核機制等。
高債務率引“破產”擔憂
有媒體報道稱,根據審計署6月公布的審計結果,截至去年年底,抽查的36個地方政府債務余額3.85萬億元,其中有16個地區(qū)債務率超過100%,最高的達219.57%,有地方政府逾六成的年收入得用來還債。
有網民由此聯想到正身處破產邊緣的美國城市底特律,甚至擔憂“中國將要產生十幾個底特律”。而另一些網民認為,由于中國不存在“地方政府破產”一說,上述擔憂或許過度,但不破產并不意味著危機消散。
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國際市場研究部副主任、研究員白明也在微博上指出,與中央政府發(fā)債還可以通貨膨脹為代價不同,地方債一旦失控,由于沒有發(fā)鈔權,飲鴆止渴的“鴆”都找不到,很可能引發(fā)其他方面的連鎖反應。
“賣地還債”難持續(xù)
眾所周知,“賣地”仍是地方政府賴以還債的主要手段。
財經專欄作家蔡慎坤發(fā)表博客稱,中國官員從不擔心城市破產,面對同樣沉重的政府債務,中國城市官員采取的手段是拼命推高房價地價,把債務負擔全部轉嫁給無辜的老百姓。一直以來,各級地方政府瘋狂舉債盲目投資,靠的就是揮霍不盡的土地資源。
網民“Steve_49”指出,賣地還債不可行,先不說還剩下多少可用土地,就政策來說,這種手法是與當期的房產政策背道而馳的,是近幾年來不得不面對的政策矛盾。這種利用變相的政府炒房地產的方式進行財政收入的方式,不可能不引起高層的重視,雖然已經存在不少時間,但既然強令了房價問題,政府揮出去的巴掌不可能收回來。
亟待制度層面改革
網民“老彪NJU”表示,當務之急是要用各種資產調整方法排除地方政府債務這顆隱形地雷,然后改革地方政府與中央政府的事權、財權。
趙海均在博客中進一步提出幾點具體的改革建議:一是調整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財稅分配機制,或者按照財權和轉移支付來決定中央和地方應該承擔的事權,尤其是要賦予基層政府與其所承擔的事權相適應的穩(wěn)定收入來源;二是完善財產稅制度,為地方政府建立穩(wěn)定的收入來源。財產稅以房產、土地等為課稅對象,有較強的地域性,而且稅源充足,稅收收入穩(wěn)定,具有成為地方政府主要稅收來源的基礎。讓其成為主力稅源,能強化地方居民對地方政府的財政監(jiān)督和預算約束,對規(guī)范財政收入體制起到重要的推動作用;三是改革現行“重政績考核、輕債務考核”,“重資金投入、輕效益評價”的考核機制。建議干部考核制度要隨經濟發(fā)展情況適當做出調整,現階段要弱化GDP導向的考核,把舉債、償債、資金使用等方面的指標納入考核指標體系,這也是保障地方財政安全,防止中央代地方買單的舉措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