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舉行的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第二次審議了環境保護法修正案草案。一些常委委員和列席人員提出,“治亂用重典”,必須制定一部嚴格的環境保護法。 制定一部高質量的環境保護法,大刀闊斧地修改環保法,讓新環保法長出有威懾力的牙齒,才能為環境保護事業撐開強有力的保護傘。 讓新環保法長出牙齒,就要求本次環保法修法有“大動作”而非打幾塊補丁了事,“大改”而非小改。誠然,修正案草案經過一審后有一定進步,但與現實情況仍有較大差距。修正案草案在原法基礎上修修補補,僅增加一些行政部門的權力,不能適應當前經濟社會發展需要,也不能解決當前環境被嚴重破壞的問題。值得欣慰的是,近日結束的《環境保護法修正案(草案)》二審修正幅度頗大,本次修改共涉及45處,主要集中在信息公開、政府責任、公益訴訟和規劃環評等方面。 讓新環保法長出牙齒,就要將法律條文更加細化,具有可操作性。根據“能細則細”的立法原則,有必要將當前老百姓最關心的幾件大事在法律中予以明確規定,如水污染問題、醫療垃圾污染問題、重金屬污染問題、空氣污染問題、電子垃圾污染問題等。 讓新環保法長出牙齒,就要從法律責任上加大對環境違法犯罪的懲處力度。現行環保法對環境刑事犯罪在處罰上還不夠明確,刑法也對環境保護中構成刑事犯罪的沒有具體規定,直接影響對環境犯罪的懲處力度。環保法應明確具體的責任處罰。 讓新環保法長出牙齒,就要讓環境信息更加透明,讓環保法的牙齒在陽光下發出雪亮的寒光。之所以環境執法不嚴,與環境狀況“不透明”不無關聯。二審稿的最大亮點在于專辟“環境信息公開和公眾參與”作為環保法的第五章。 讓新環保法長出牙齒,就有必要將“公民環境權”入法,規定“國家保護公民享受良好環境權利”,進而賦予公民提起環境公益訴訟的權利。二審稿僅規定中華環保聯合會可提起公益訴訟,將公民個人排斥在環境公益訴訟主體之外,也折射了環保法修法對公民權利關注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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