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鼓勵消費者積極參與流通領域食品安全監督和維權活動。以工商工作站為載體,向居民宣傳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并進行消費理念、識假辨假能力和維權意識的宣傳教育。為消費者提供電子觸摸屏、短信、網絡等多種食品安全信息查詢途徑,方便消費者隨時獲取不合格食品、質量檢測等信息。二是擴大宣傳廣度,夯實食品安全輿論基礎。主動與媒體接觸,形成互動和信息共享,既減少媒體的負面作用,又強化社會監督。引導消費者自覺到證照手續齊全、守法誠信的經營店購買商品,將食品監管的“政府行為”向“公眾行為”拓展,提高食品經營者自律意識。三是規范行業自律,從個體監管向行業監管發展。通過商會、私個協、行業協會等組織發揮自我完善、自我凈化的作用,規范食品行業自律,通過“內行管內行”確保食品安全。建立信用評級機制,監管人員、消費者和社會各界參與測評,評選“食品經營示范店”,樹立行業典范。四是加強對市場主辦方的指導與監管。尤其是農貿市場,指導市場主辦方建立合法規范的管理制度,簽署食品安全承諾書,協助工商部門對市場進行監管,節省執法資源,提高監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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