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中國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中冶”)南京地王地塊遭當地國土局收回一事,中國中冶9日指出,終止交易是南京市國土資源局單方面原因導致,中國中冶在整個過程中不存在任何責任。 據悉,中國中冶全資子公司中冶置業旗下南京臨江老城改造建設投資有限公司于2012年11月30日以56.2億競得的當年全國總價“地王”南京濱江2號地塊,已于7月5日被南京市終止出讓。 南京市官方解釋收回的原因為:一方面,目前該地塊內除南京鐵路西站貨場以外的棚戶區居民和工企搬遷工作已完成,但由于西站貨場異地復建工作十分復雜,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按原約定期限向受讓單位交付土地。另外,為進一步提升和整合下關濱江商務區功能,完善商務區規劃布局,市政府對下關濱江商務區的規劃進行了局部優化,其中涉及2號地塊出讓時約定的規劃假設條件也相應發生了變化。 中冶置業已于2013年7月8日致函南京市國土資源局,要求其在3日內退還2號地土地投標保證金11.3億元及相應的財務費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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