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常務會議近日部署了大氣污染防治十條措施,包括減少污染物排放,嚴控高耗能、高污染行業新增產能等。 對此,德意志銀行首席經濟學家馬駿表示,國十條已經初步搭建起了一個正確的框架,今后在許多方面應該不斷細化、量化,并將責任具體分解到部門和地方。而將治理空氣污染與“培育新的增長點”聯系起來,是一個新的、正確的視角。 德銀一份研究報告稱,政府加大力度治理空氣污染,只要政策對頭,不但不會抑制經濟增長潛力,反而會將提升經濟增長的質量、創造新的增長點(如頁巖氣、煤層氣、風能、地鐵等)、甚至在中長期提升經濟增長潛力。另外,如果考慮到PM2.5減排帶來的對人民健康的好處、相關醫療成本的下降、勞動生產率的提高等因素,大力治理空氣污染對“綠色GDP”的貢獻應該是十分正面的。 馬駿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說,推動清潔能源的政策確實需要更多的政府補貼,但同時,政府在用財稅政策治污的過程中,也會得到更多的收入,如煤炭資源稅、SO2和NOX污染費、汽車牌照拍賣收入等。額外收支相抵,財政赤字不會增加,還能創造額外財力用于其他“綠色”投資。而通過國家法律法規的完善,強制企業、消費者對該類稅費的承受,可以減輕國家財政的負擔。 馬駿說,由于目前國內各行業政策設計從自身角度出發,未考慮到對環境的綜合影響,造成行業政策與國家減排目標相矛盾的局面。因此,德銀提出一組包括煤炭、新能源汽車、環保、鐵路等在內的行業發展和環保政策目標。 馬駿認為,為了實現提出的大幅度結構調整和增長模式的變化,一系列更加強硬的改革措施尤其是財稅政策改革非常必要。建議中國短期內向歐盟學習,主推環境稅費。其優點在于執行簡單、管理成本低而且能創造財政收入以補貼環保、新能源行業。在市場發展逐漸成熟之后,或可再借鑒排污權交易機制。 馬駿表示,2010至2011年,清潔能源在經合組織國家已經占到能源總消費的42%而在中國只占13%。基于歐美經驗,加上我國最近發現的大量頁巖氣、煤層氣等非常規天然氣資源,風電和太陽能穩定性的提高和成本的降低,中國清潔能源的比重有望從目前的13%上升到2020年的27%和2030年的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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