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6月1日起,南昌市對“黃標車”和“無標車”采取限行措施,以改善城市空氣質量。 據了解,“黃標車”是指污染物排放達不到國I排放標準的汽油車和達不到國Ⅲ排放標準的柴油車,“無標車”是指未取得環保標志和標志已過期的機動車。 此次,無標車和黃標車限行時間為每天7時至22時,限行區域包括了南昌主城區和主干道,執行緊急任務的軍車、警用車、消防車、救護車等特殊車輛暫不列入此次限行范圍。 據悉,在新規過渡的一個月內,檢查主要以宣傳教育為主。從7月1日起,違規者將受到罰款200元和扣2分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