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澤股份似乎又攤上大事了。先是5月30日晚因突發公告披露百億元的地產項目事項而股價漲停,后有6月1日急潑冷水解釋上述事項尚未完成意向協議的簽署程序,并無實質性內容。
在這兩份公告的背后,早有媒體在此三天前就已曝光公告內容,萬澤股份因此涉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滯后、重大信息披露違規的問題。
萬澤股份違規記錄
時間:2011年8月5日
事件:瞞報下屬熱電廠停產結果:證監會責令整改
時間:2012年4月26日
事件:重大資產重組未披露結果:廣東證監局予以警示處罰
媒體提前三天公布造城計劃
5月30日晚間,萬澤股份公告稱,其全資子公司萬澤地產與呼和浩特市玉泉區人民政府已于5月24日舉行了相關事宜的意向協議簽署儀式,雙方擬投建萬澤紫維新城項目,總投資規模約100億元。
受此利好消息,萬澤股份于5月31日開盤即漲停,雖然漲停板一度被打開,不過隨后大量買單涌入最終強勢封住漲停,當日報收于5.85元。面對市場的熱情,6月1日,萬澤股份發布公告,稱上述地產項目目前雙方僅就合作意愿舉行相關事宜的意向協議簽署儀式,目前尚未完成意向協議的簽署程序,還特別表示“并無實質性內容,對公司2013年業績不產生任何影響”。
值得一提的是,萬澤股份的信息披露工作飽受質疑。
事實上,早在5月27日,《廣州日報》就發布了“呼和浩特廣州簽百億合作單”的消息,提及“呼和浩特市與廣州市經貿科技合作交流暨項目簽約儀式在廣州白云國際會議中心舉行,其中經濟合作項目確定協議引資額共115.5億元人民幣。呼和浩特市玉泉區人民政府與深圳萬澤房地產集團簽訂萬澤紫維新城項目意向協議書,協議引資額100億元人民幣,為所簽訂經濟合作項目中最大一單”。
三天之后,萬澤股份才正式通過交易所平臺披露這一重大事項。從重合點看,雙方政府層面、意向項目名稱“萬澤紫維新城”、“投資總額約100億元(暫估)”等內容均與媒體報道相吻合。
而根據證監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信息披露義務人在公司網站及其他媒體發布信息的時間不得先于指定媒體”。
實際信披滯后7天
但在萬澤股份30日晚間的公告中,上述項目的意向協議簽署儀式于5月24日舉行,而對于該事項的公告于5月31日才發布,信披滯后7天時間。
值得關注的是,在5月31日的公告中,萬澤股份稱早在今年1月份,萬澤地產與呼和浩特市玉泉區人民政府就有關房地產項目的規劃開發進行了初步接觸和合作意向的商議。
根據上述證監會規定第三十條規定:“發生可能對上市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投資者尚未得知時,上市公司應當立即披露,說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狀態和可能產生的影響”。
據了解,萬澤股份上述相關項目投資總額約100億元(暫估),建設內容為公司就玉泉區前、后八里莊區塊進行整體改造,建設包括居民住宅、商業、回遷以及基礎配套設施齊全的萬澤紫維新城。項目總占地約3800畝,取得相關審批手續后三年內完成項目建設。
截至2012年底,萬澤股份凈資產為11.5億元、營業總收入為6.37億元、凈利潤為1.31億元。一家凈資產僅為11億元的上市公司,要三年之內投資100億元到上述項目上,這算不算重大信息?
至于此番股價提前異動是否涉及內幕信息泄露,則是證券監管部門方能定性的事情。
萬澤股份拒不回應
帶著眾多疑問,昨日,新快報記者致電萬澤股份董秘黃曼華欲采訪,董秘辦公室工作人員在記者表明身份后,以“董秘正在開會,不知道什么時候結束”為由掛斷電話。
記者再次撥打證券代表蔡岳雄的電話,均無人接聽,截至昨晚發稿時,發送給萬澤股份的采訪函和采訪郵件也均未見回復。
公司違規有前科
對此,5月27日,還有投資者在深交所互動平臺上發問:消息已提前公開,為何公司不予以披露?但公司卻僅回復稱“謝謝提醒”。因此,也有媒體質疑公司已涉嫌違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
事實上,從公開資料來看,萬澤股份此前在信息披露上就問題頻出。
2011年8月5日,公司因此前瞞報下屬熱電廠停產情況,被證監會責令整改;2012年4月26日,公司公告稱,在2012年1月完成的重大資產重組活動中,重組置入的萬澤天海置業,存在為控股股東萬澤集團的貸款提供擔保之情況,涉及評估價值1.1億元,抵押價值1.01億元,但公司未在相關材料中對該事項進行披露,被廣東證監局予以警示處罰。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5月31日萬澤股份總成交2.01億元,但賣出前5名營業部中名列首位的為光大證券汕頭華山路營業部,賣出金額為1701.25萬元,占當日總成交的8.46%,按照當日成交均價計算折合超過290萬股,而汕頭正是萬澤股份的公司所在地。1季報顯示,在萬澤股份前十名無限售股東中,除了原來的兩大法人股東,最多的個人股東僅持股316萬股,隨后的基本均在100萬股上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