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全國農民工監測調查報告
一、農民工規模
(一)農民工總量達26261萬人
據抽樣調查結果推算,2012年全國農民工總量達到26261
萬人,比上年增加983萬人,增長3.9%。其中,外出農民工16336萬人,增加473萬人,增長3.0%。住戶中外出農民工12961萬人,比上年增加377萬人,增長3.0%;舉家外出農民工3375萬人,增加96萬人,增長2.9%。本地農民工9925萬人,增加510萬人,增長5.4%。

(二)中西部地區農民工人數增長快于東部地區
從輸出地看,東部地區農民工11191萬人,比上年增加401萬人,增長3.7%,東部地區農民工占農民工總量的42.6%;中部地區農民工8256萬人,比上年增加314萬人,增長4.0%,中部地區農民工占農民工總量的31.4%;西部地區農民工6814萬人,比上年增加268萬人,增長4.1%,西部地區農民工占農民工總量的26.0%。

(三)東部地區農民工以就地就近轉移為主,中、西部地區以外出為主
從不同地區看,東部地區農村戶籍勞動力中農民工占54.9%,其中,外出農民工占20.2%,本地農民工占34.7%;中部地區農村戶籍勞動力中農民工占37.2%,外出農民工占24.3%,本地農民工占12.9%;西部地區農村戶籍勞動力中農民工占28.7%,外出農民工占19.2%,本地農民工占9.5%。東部地區本地農民工比例高,而中西部地區外出農民工的比例高。
二、農民工流向及就業地域分布
(一)在中西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數量較快增長
從農民工的就業地區來看,2012年在東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16980萬人,比上年增加443萬人,增長2.7%,占農民工總量的64.7%,比上年降低0.7個百分點;在中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4706萬人,比上年增加268萬人,增長6.0%,占農民工總量的17.9%,比上年提高0.3個百分點;在西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4479萬人,比上年增加263萬人,增長6.2%,占農民工總量的17.1%,比上年提高0.4個百分點。
分省看,農民工就業地區主要分布在廣東、浙江、江蘇、山東等省。與上年相比,廣東、浙江、江蘇、上海、河北、重慶等省市的比重有所下降。

(二)在長三角和珠三角地區務工的農民工總量增加、比重下降
在長三角地區務工的農民工為5937萬人,比上年增加109萬人,增長1.9%,在珠三角地區務工的農民工為5199萬人,比上年增加127萬人,增長2.5%,增長速度分別比上年快1.6和2.4個百分點。在長三角和珠三角地區務工的農民工分別占全國農民工的22.6%和19.8%,分別比上年下降0.5和0.3個百分點。
(三)跨省流動農民工所占比重繼續下降
在外出農民工中,在省內流動的農民工8689萬人,比上年增加299萬人,增長3.6%,占外出農民工總量的53.2%;跨省流動的農民工7647萬人,比上年增加174萬人,增長2.3%,占外出農民工總量的46.8%。在省外務工的比重比上年下降0.3個百分點。
分地區看,東部地區83.7%的外出農民工省內流動,其中在鄉外縣內占32%,縣外省內占51.7%,跨省流動的僅占16.3%。中、西部地區外出農民工則是以跨省流動為主,分別占66.2%和56.6%。

(四)在地級市務工的農民工比重提高
從外出農民工就業的地點看,在直轄市務工的占10%,在省會城市務工的占20.1%,在地級市務工的占34.9%,在縣級市務工的占23.6%,在直轄市和省會城市務工的比重比上年下降0.7個百分點,在地級市務工的農民工比上年提高1個百分點。
三、農民工性別、年齡和教育培訓情況
(一)農民工以男性為主,年輕農民工比重逐年下降
分性別看,男性農民工占66.4%,女性占33.6%;分年齡段看,農民工以青壯年為主, 16-20歲占4.9%,
21-30歲占31.9%,31-40歲占22.5%,41-50歲占25.6%,50歲以上的農民工占15.1%。調查資料顯示,40歲以下農民工所占比重逐年下降,由2008年的70%下降到2012年的59.3%,農民工平均年齡也由34歲上升到37.3歲。

(二)農民工以初中文化程度為主,青年農民工和外出農民工文化程度相對較高
在農民工中,文盲占1.5%,小學文化程度占14.3%,初中文化程度占60.5%,高中文化程度占13.3%,中專及以上文化程度占10.4%。外出農民工和年輕農民工中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分別占26.5%和36.4%。外出農民工的受教育水平高于本地農民工,農民工受教育水平又明顯高于非農民工。與上年相比,30歲以下年輕農民工組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比重增加2.4個百分點,明顯高于其他組農民工。

(三)沒有參加過任何技能培訓的農民工占多數,青年農民工參加農業技術培訓的比例低
在農民工中,接受過農業技術培訓的占10.7%,接受過非農職業技能培訓的占25.6%,既沒有參加農業技術培訓也沒有參加非農職業技能培訓的農民工占69.2%。青年農民工接受非農職業技能培訓的比例要高于年長的農民工,年長的農民工接受農業技術培訓的比例要高于青年農民工,年齡層次越低,接受農業技術培訓的比例也越低。

四、農民工就業情況
(一)農民工從業仍以制造業、建筑業和服務業為主,從事建筑業的比重提高
在農民工中,從事制造業的比重最大,占35.7%,其次是建筑業占18.4%,服務業占12.2%,批發零售業占9.8%,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占6.6%,住宿餐飲業占5.2%。從近幾年調查數據看,變化較明顯的是建筑業,農民工從事建筑業的比重在逐年遞增,從2008年的13.8%上升到18.4%,從事制造業的比重則趨于下降。

(二)在東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以制造業為主,比重略為下降
從農民工的從業地區看,在東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以從事制造業為主,占44.6%,比上年下降0.2個百分點,中、西部地區制造業比重分別為23.2%和15.4%,中部地區制造業比重比上年提高0.2個百分點。東、中、西部地區建筑業比重分別比上年提高0.5百分點、0.8個百分點和1個百分點。

(三)受雇人員的增長快于自營人員的增長,自營比重繼續下降
在外出農民工中,受雇人員占95.3%,自營人員占4.7%;在本地農民工中,受雇人員占72.8%,自營人員占27.2%。自營人員主要從事批發零售業,占38.9%;其次是從事交通運輸業倉儲和郵政業占19.3%,從事制造業占11.9%,從事服務業占11.2%。外出農民工和本地農民工中自營人員所占比重繼續呈下降趨勢,本地自營和外出自營分別比上年低0.9和0.5個百分點。

五、農民工收入情況
(一)農民工收入增速回落,東部、中部、西部地區農民工收入趨同
2012年末,外出農民工人均月收入水平為2290元,比上年提高241元,增長11.8%,但增加額比上年同期減少118元,增幅回落9.4個百分點。分地區看,在東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月收入水平為2286元,比上年增加233元,增長11.4%;在中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月收入水平為2257元,比上年增加251元,增長12.5%;在西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月收入水平為2226元,比上年增加236元,增長11.8%。另外,在境外就業的農民工月收入水平為5550元。

(二)在大中城市務工的農民工收入水平相對較高
從外出農民工的從業地點看,在直轄市務工的農民工人均月收入水平2561元,比上年增加259元;在省會城市務工的農民工月收入水平2277元,增加236元;在地級市和縣級市務工的農民工月收入水平分別為2240元和2204元,分別增加229元和222元。大城市的務工收入水平和增加額都要高于中小城市的水平。

(三)不同行業收入水平差別較大,住宿餐飲業和服務業平均收入水平較低
從外出農民工從事的主要行業看,收入水平較高的是交通運輸倉儲郵政業和建筑業的農民工,人均月均收入分別為2735元和2654元;收入較低的分別是服務業、住宿餐飲業和制造業的農民工,月均收入分別為2058元、2100元和2130元。
(四)中西部地區農民工在東部地區務工收入結余少
扣除生活成本,外出農民工每人月均收入結余1557元。而中部、西部地區農民工在東部地區的收入結余分別是1518元和1344元,都低于在本地區務工的農民工平均結余。中部地區農民工在中部、西部地區務工比在東部地區務工多獲得64元和130元;西部地區農民工在中部、西部地區務工比在東部地區務工多獲得228元和90元。數據還顯示,中部、西部地區農民工在省內和省外務工收入結余相當,而東部地區農民工去省外務工的結余2118元,比在省內務工高496元。相比而言,中西部地區的農民工在東部地區務工生活開支較大、收入結余少,因此在中西部就業機會增加的情況下,農民工更傾向選擇就近就業,這也是當前農民工流動格局變化的一個主要原因。
六、外出農民工居住情況
(一)外出農民工仍是以雇主或單位提供住宿為主
以受雇形式從業的農民工,在單位宿舍中居住的占32.3%,在工地或工棚居住的占10.4%,在生產經營場所居住的占6.1%,與他人合租住房的占19.7%,獨立租賃住房的占13.5%,有13.8%的外出農民工在鄉鎮以外從業但每天回家居住,僅有0.6%的外出農民工在務工地自購房。從近幾年外出農民工居住情況的變化看,呈現出與他人合租住房比重上升、獨立租賃住房比重下降的趨勢,另一明顯變化態勢是務工地自購房比重下降、鄉外從業回家居住比重上升。

(二)四成外出農民工雇主或單位不提供住宿也沒有住房補貼
從外出受雇農民工的居住負擔看,49.5%的農民工由雇主或單位提供免費住宿;9.2%的農民工雇主或單位不提供住宿,但有住房補貼;41.3%的農民工雇主或單位不提供住宿也沒有住房補貼。與上年相比,由雇主或單位提供免費住宿的比重下降了0.4個百分點;不提供住宿,但有住房補貼的比重提高了0.4個百分點。
七、外出農民工權益保障情況
(一)拖欠工資狀況繼續改善
外出受雇農民工,被雇主或單位拖欠工資的占0.5%,比上年下降了0.3個百分點。建筑業農民工被拖欠工資的占1.5%,比上年下降0.4個百分點。從近幾年調查數據看,被雇主或單位拖欠工資的農民工比例逐年下降,解決和遏制農民工工資拖欠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取得明顯成效。

(二)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狀況改善不明顯
外出受雇農民工與雇主或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占43.9%,與上年基本持平,從近幾年調查數據看,外出農民工與雇主或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比例變化不大,沒有明顯的改善。分行業看,2012年未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的比例,建筑業為75.1%,比上年上升1.5個百分點;制造業為48.8%,比上年下降0.8個百分點;服務業為60.8%,比上年下降0.6個百分點;住宿餐飲業為62.4%,比上年2.2個百分點;批發零售業為59.9%,比上年下降1個百分點。
(三)外出農民工參加社會保險的水平有所提高,但總體仍然較低
雇主或單位為農民工繳納養老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的比例分別為14.3%、24%、16.9%、8.4%和6.1%,分別比上年提高0.4、0.4、0.2、0.4和0.5個百分點。從近五年調查數據看,外出農民工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的參保率提高4個百分點左右,而“五險”中參保率相對較高的工傷保險沒有明顯提高。

(四)中西部地區農民工參保比例低于東部地區
從輸入地看,不同地區農民工社會保障狀況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中西部地區的農民工參保比例比較接近,落后于在東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2012年中部地區各項保險參保率的提高幅度略高于東部和西部地區。

(五)不同行業農民工的社會保障水平差異較大
從外出農民工從事的主要行業看,制造業、交通運輸倉儲郵政業、批發零售業和服務業的參保情況相對較好,而建筑行業、住宿餐飲業的農民工,雇主或單位為其繳納各項保險的比例明顯低于其他行業。2012年制造業各項參保比例的提高快于其他各行業。

附注:
1.指標解釋
外出農民工:指調查年度內,在本鄉鎮地域以外從業6個月及以上的農村勞動力。
本地農民工:指調查年度內,在本鄉鎮內從事非農活動(包括本地非農務工和非農自營活動)6個月及以上的農村勞動力。
舉家外出:指農村勞動力及家人離開其原居住地,到所在鄉鎮區域以外的地區居住。
2.調查范圍
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899個調查縣、7500多個村和近20萬名農村勞動力。
3.調查方式
農民工監測調查按季進行抽樣調查。
4.東、中、西部地區劃分
東部地區包括北京、天津、河北、遼寧、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廣東、海南11個省(市);中部地區包括山西、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8個省;西部地區包括內蒙古、廣西、重慶、四川、貴州、云南、西藏、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12個省(市、自治區)。農民工的就業地區分布,除東部、中部和西部地區外,另有0.3%的外出農民工在港澳臺地區及國外從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