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基金法倒計時 券商搶發大集合“最后一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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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發行量井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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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27 作者:記者 韋夏怡/北京報道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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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離新基金法的施行還有最后6天,各家券商在這最后的關口上演“最后一搏”搶發各類大集合理財產品。而忙于最后規模沖刺的券商,對于未來是否開展公募基金業務亦是反應不一。 截至發稿前,Wind數據顯示,5月券商理財產品的發行量高達248只,與上月相比增長65.33%,而與去年同期相比增長幅度更是高達21倍。剛剛過去的3月和4月里,券商的集合理財產品同樣經歷了爆發式的增長,分別發行了133只和144只,兩個月的發行數量已超過去年全年。 廣發證券趕在6月1日前集中推出了廣發金管家法寶量化多策略、廣發全球穩定收益債券和廣發金管家消費精選這三只產品,覆蓋量化、固定收益和權益類多個領域,并表示“虧損不收管理費”。 同樣“賣力”的還有日信證券,公司也趕在截止日前搶發了最后一只大集合產品日鑫多利集合資產計劃。此外,其他業務并不突出的恒泰證券在今年1月、2月陸續發行4只產品后,3月和4月該券商又密集發行了16只產品,其資產管理業務總規模也從2012年底的不足15億元,飆升近160億元。 各家券商急于發產品、沖規模,一個很重要的原因便是6月1日起將正式施行的新基金法。“最后關頭再不沖規模,以后大集合停了,要是指望‘小集合’或者專項資產管理計劃沖規模就很難了。”多家券商人士這樣表示。 根據證監會下發的通知,券商資管將不能再發行投資者超過200人的大集合產品,但是處于存續期的產品則可繼續運營。如果券商取得公募業務資管資格后,可在征得客戶同意的情況下,將存續的集合理財產品轉為公募基金。但是對于券商做公募產品的資格也有相對嚴格的“門檻”。 根據有關規定要求,券商資管開展公募基金的硬性條件主要包括:3年以上證券資產管理經驗;治理內控完善;經營狀況良好、連續3年盈利;沒有違法違規行為;成為基金業協會會員等等。此外,對于券商資管規模的要求是不低于200億元,集合理財規模達到20億元;最近12個月各項風險控制指標持續符合規定標準;最近一個季度末凈資本不低于10億元;最近一年中國證監會分類評價級別在B類以上等。 而從目前的數據來看,券商集合理財資產凈值超過20億元的券商共有35家,中信證券、國泰君安證券、宏源證券資管產品規模位列前三,其他排在前列的還有光大證券、申銀萬國證券等。另外,國元證券、國聯證券的集合理財資產凈值需增加近1億元亦可達到“20億元”的硬性要求。 在眾多中小券商還在最后沖規模的時候,大券商的公募業務籌備已悄然開始。中信證券表示,將在6月20日召開的股東大會上審議《關于申請開展公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業務的預案》,如無意外,該預案將獲得通過,擁有2500億元資管規模的中信證券也有望成為第一批開展公募業務的券商。此外,為備戰大集合變身公募產品,國泰君安方面也已成立專門的基金部,主要工作為準備報批公募資格材料;興業證券近日也發布公告稱,將正式申請公募基金業務管理資格。 不過,大小券商目前對于公募基金業務反應不一。除了硬指標要求,多家券商資管人士表示,并未看到相關部門出臺相應業務實施細則,業務申請材料應該提交的具體部門也尚不清楚,未來公司是否會涉足公募業務還有待觀察。另外,也有券商資管人士表達了對大集合轉公募業務的不看好,認為未來券商資管的毛利率下降或將是大概率事件,且從產品研發、信息披露到產品宣傳等方面都會受到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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