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務院批轉發改委關于2013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意見中,城鎮化改革思路浮出水面,至少涉及發展規劃、戶籍改革、土地制度、農村產權等四大方面。對此,國家發改委經濟體制綜合改革司有關負責人表示,制定城鎮化發展規劃十分重要,目前正由發改委牽頭、有關部門參加,按照“十二五”規劃有關要求制定城鎮化發展規劃,年內會出臺。 從2013年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意見中可以發現,城鎮化是一個系統工程,“城鎮化和統籌城鄉相關改革”包含了四大方面。 其一,研究制定城鎮化發展規劃。以增強產業發展、公共服務、吸納就業、人口集聚功能為重點,開展中小城市綜合改革試點。優化行政層級和行政區劃。實施好經濟發達鎮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試點。有序推進城鄉規劃、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一體化,創新城鄉社會管理體制。 其二,根據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和轉移人口情況,分類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統籌推進相關公共服務、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將基本公共服務逐步覆蓋到符合條件的常住人口。 其三,積極穩妥推進土地管理制度、投融資體制等促進城鎮化健康發展的改革,調研并制定相關配套政策。完善地方債務風險控制措施,規范發展債券、股權、信托等投融資方式,健全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城鄉基礎設施、公共服務項目的政策和相關機制。 其四,建立健全農村產權確權、登記、頒證制度。依法保障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開展國有林場改革試點。研究提出國有林區改革指導意見。探索建立農村產權交易市場。推進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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