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參考報》記者從合肥市黨政干部住房問題專項清理工作領導小組了解到,該市將對包括公務員在內的三類人員擁有房產情況進行統一清查,對可能存在的黨政干部違規建房、超標占房等行為進行嚴格查處,多占的住房一律收回,出售出租自建住房、保障性住房、小產權房的一律收繳。
據悉,合肥市此番將針對黨政干部違法違規買賣土地、建房、占房,“小產權房”等問題,首先對黨政干部家庭的房產信息進行登記,范圍涉及所有公務員、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以及由黨政機關任命的國有控股企業負責人。登記內容包括干部本人、配偶和共同生活子女的基本情況;本人和配偶參加房改等有關情況;本人、配偶和共同生活子女是否存在買賣土地、自建房和建設、出租、出售、購買“小產權房”等各類家庭房產信息。
在自行登記上報的基礎上,合肥市還要求各單位根據干部填寫的個人信息表,統一填寫《干部房地產主要信息公示表》,在工作單位公示不少于7個工作日,做到不漏一人、不漏一房。此后,合肥市國土資源、住房和城鄉建設、規劃、房產等部門將對受理的登記表進行聯合核實,依據相關政策,認定違規問題,提出整改意見。
合肥市紀委表示,對“清房行動”中查出的問題將采取嚴格措施追究到底:干部個人手中的閑置土地一律收回;違法違規買賣土地和出售出租自建住房、保障性住房、小產權房謀取的私利一律收繳。自建住房超過規定面積的部分,一律按照市場價格回收或收回拍賣;自建住房違反規定或手續不全的,一律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罰或糾正后完善手續,違反規定多占的住房一律收回。整個過程接受群眾監督和舉報,對群眾反映強烈的典型案件,必要時予以公開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