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16日,廣州市食藥監局公布了大米抽檢,鎘含量44.4%不合格,卻稱不合格名單不方便透露。面對外界強烈不滿,該局終于在18日晚公布了八個批次的不合格品牌。記者發現,涉及的6批次問題大米來自湖南。含鎘大米名單居然稱不便公布,當然被民意抨擊,這姍姍來遲的名單,卻依舊抹不去人們深深的憂慮。
清楚記得,在今年2月,深圳同樣發現了來自湖南的鎘殘留量超標的毒大米——據報道,深圳市糧食集團有限公司發言人表示,2009年5月深糧集團發現采購的15415噸湖南早秈米鎘殘留量超標后,第一時間封存了該批大米,并把超標的13584噸早秈米全部退貨退款。此次事件暴露出目前國家糧食檢測的一個短板——對重金屬及農藥殘留檢測并非國標必檢項目,相關檢測全靠企業自覺。
2月份的深圳的毒大米事件還未真正水落石出,沒想到的是,3個月后,同樣問題的毒大米又在廣州橫空問世。這次,被發現鎘大米的四家飯店、食堂,包括那些餐飲單位、經銷商、加工廠都叫屈:他們稱大米供應商常規檢測項目中多不包括檢測鎘含量,而廣州餐飲企業也并未作出“特別要求”。廣州的毒大米問題,同樣是“常規檢測項目中多不包括檢測鎘含量”。
“民以食為天”,無疑,糧食安全就是最大的食品安全?墒牵ǔ抑灰笤诹魍ㄖ羞M行水分、雜質、碎米等質量指標的檢測,并未要求對鎘含量等重金屬和農藥殘留進行檢測。原來,在國家發改委等多部門共同頒布的《糧食質量監管實施辦法(試行)》中,也沒有有關土地污染對水稻生長的影響的考核指標,對于正常儲存年限內的糧食,僅有常規指標檢驗規定。
我們擔憂的是,盡管含鎘的毒大米已經潛伏在我們的身邊,但毒大米的“毒瘤”依舊還未割除——如果進入流通市場的大米的檢測標準依舊是僅看看水分、雜質、碎米等質量指標,而照舊不聞不問事關百姓健康安全的鎘含量等重金屬和農藥殘留的指標檢測,那么,毒大米的再次出現,只是時間、地點的差異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