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國務院取消和下放133項行政審批等事項的相關問題,中國官方表示,任何部門都不得“明放暗不放”,甚至收回或變相收回。 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負責人,近日就國務院取消和下放第一批行政審批等事項的相關問題,回答了媒體提問。 國官方說,減少行政審批事項是轉變政府職能極為重要的方面,這一批取消和下放133項行政審批等事項是一個開始,下一步,要堅定不移繼續推進: ——確保這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審批等事項落到實處。對于國務院已經決定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審批等事項,任何部門都不得“明放暗不放”,甚至收回或變相收回。
——抓緊研究提出下一批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等事項的意見。取消和下放的重點,將繼續聚焦在群眾和企業反映多、與民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增加企業非生產經營成本的行政審批事項上。 ——嚴格控制新設行政審批。按照行政許可法規定,規范行政審批的設定和實施,今后一般不新設許可。 ——切實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各部門把精力更多地轉到事中事后監管上來,防止出現管理空當和漏洞。 ——及時修訂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切實做到依法行政。對需要修法的,將按程序修訂有關法律法規,鞏固改革成果,強化法律保障,為繼續深化職能轉變創造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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